《林西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方案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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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方案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系统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根据《林西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赤峰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若干要求,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有序运转,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城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林西镇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林西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全面加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将未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小区污水全部接入管网,将收集到的污水全部处理。
(二)狠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软硬件建设。完善污水处理中控系统,增加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设备,完善运行参数数据显示、数据处理、数据记录、数据分析以及自动生成动态变化曲线图等功能。按季度开展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监测,确保数据准确。林西县污水处理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中控系统建设。完善保温工程,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冬季有效运行。强化运维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定期进行工艺设备维护、检修,适时组织第三方维护水量、水质等在线监测设施,加强进水与尾水监测工作,及时根据运行参数调整运行工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厂适时做好进水水质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取样保存浓度较高的进水,为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偷排、超排案件提供证据。
(三)积极促进再生水充分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业企业节水产业政策,强化高用水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的监管,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新、改、扩建工业设施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2018年10月完成林西县再生水回用工程检修并投入运行,林西县工业园区的冶炼化工项目要全面利用再生水。加大企业用水定额执行和再生水利用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规取用地下水的企业依法追究责任,提高工业企业的再生水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再生水日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增建再生水自助取水设施,逐步加大城市绿化、道路喷洒、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河湖、湿地等生态景观的再生水使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县委、政府是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体,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人、财、物的支配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总负责。要根据本地区实际,逐年确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调度、督促有关地区、单位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利用等工作。并根据情况,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在内的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三)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排污单位为水污染治理的主体。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四)强化执法监管。相关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规定,依法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拓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金筹措渠道,根据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排水管网等项目特点,紧盯国家相关政策,采取债券、PPP、基金等模式融资,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运行资金,加大维修维护的地方财政及时投入等,多源渠道解决资金来源,最终形成公共财政投入、社会融资等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附表: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项目表
附表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项目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监管部门
责任地区
1
林西县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中央控制系统;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参数、在线监测数据的采集,具有数据显示、数据处理、数据记录、数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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