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现金流量表编制剖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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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按规定实际上缴税务部门的各项税费。具体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 不包括购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 可以根据应交税费科目所属的各明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计算,同时注意汇总计入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支出中的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广告费等。 可以根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分析填列,注意,只是涉及现金流量的部分。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应单列一项反映。 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分析: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财务费用中的银行手续费等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债权性投资的本金,不包括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也不包括收回的非现金资产。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不包括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可以根据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应计利息等科目分析计算填列。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企业出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时取得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相抵后的净额。 可以根据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后填列。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如:收回在购买投资时垫付的股利或利息。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 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企业购买债券以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不包括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与取得的现金的净额。 应根据银行存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分析后填列。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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