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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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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概 述 5 第一节 安全评价对象及范围 5 第二节 安全评价依据 5 第三节 煤矿建设项目概况 8 一、建设项目历史 8 三、安全条件 13 第四节 煤矿生产情况 24 第二章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定性、定量分析 53 第一节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方法和过程 53 第二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55 第三节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场所 68 第四节 事故隐患及其存在场所 70 第五节 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 72 1、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74 第三章 安全管理评价 88 第一节 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88 第二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方法和过程 99 第三节 安全管理体系适应性评价结果与分析 102 第四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评价 105 第一节 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说明与分析 105 第五章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110 第一节 安全检测检验概况 110 第二节 安全检测检验评价 115 第六章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评价 117 第一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方法及过程 117 1、矿井开采系统安全检查表(标准分100分) 118 第二节 生产系统与辅助系统的评价结果 139 第三节 矿井综合评价结果 141 第七章 安全措施及建议 143 第一节 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建议 143 第二节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 146 第三节 安全技术措施及建议 156 第八章 安全评价结论 173 前 言 系国有控股公司。煤矿为斜井开拓,设计能力15万吨/年,1970年6月破土动工,1975年7月建成投产,1980年达到设计能力,1994年由于煤炭行业不景气企业难以经营,经贵州省煤炭工业厅黔煤生字(1994)497号文件批准收缩转产,矿井于1995年5月正式关闭。2004年12月经水矿集团提出申请,2006年10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07年6月,贵州省国资委批准复采所属剩余储量,2007年7月,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批准对剩余储量进行复采,并于2007年10月首次批准了矿井复采设计;2008年7月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首次批复了复采安全专篇;于2009年12月由贵州水城矿业(集团)煤炭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原开采方案设计进行了修改,编制了《关于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煤矿开采复采方案设计(变更)的说明书》并由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煤规字〔2009〕345号《关于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煤矿复采开采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进行了批复;2010年4月由贵州水城矿业(集团)煤炭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原开采方案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进行了修改,编制了《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顶拉煤矿复采开采方案(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并由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分局文件毕煤规字〔2010〕号《关于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顶拉煤矿复采开采方案(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的批复》进行了批复。2008年9月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准,成立“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自2008年8月开始建设施工,截至2010年1月,历时17个月,复采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已全部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是煤矿建设项目申请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验收的重要依据,是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2010年4月,受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贵州水城矿业(集团)安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有限责任公司复采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一、安全验收评价的对象及目的 1、安全验收评价的对象 本安全验收评价是以《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2003—2007)及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基准,并依据《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顶拉煤矿开采复采方案设计(变更)的说明书》(贵州水城矿业(集团)煤炭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十二月)、《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顶拉煤矿复采开采方案(变更)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贵州水城矿业(集团)煤炭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四月)、以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复采项目为评价对象,对煤矿复采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 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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