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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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
一、教研室性质及其组织
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根据教学需要而设置的,保证教学、教研、科研,以及师资培养等工作有效开展的基层组织。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在学院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学及相关研究活动。教研室由相同或相关课程的教师组成,设主任一名,人数超过十人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教研室主任由学院聘任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二、教研室工作主要内容
(一)落实日常教学工作
1.根据学院(部)工作计划,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2.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领导教师拟定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申报编写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编制或审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
3.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讲授、辅导、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环节,并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学生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专业劳动等。
(二)教学过程管理
1.组织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教学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2.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交流教学经验,逐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三)师资培养
1.协助所在学院(部)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师资队伍的培养计划,制定教师进修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
2.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试讲工作。
3.根据所在学院(部)要求,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
(四)组织教学研究
1.明确本教研室的教研方向,制定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研究和改革教学方法,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2.坚持以教学为主,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探索以科研促教学的良好途径。
3.协助所在学院做好专业建设工作。
(五)教学质量监控
1.定期组织与学生座谈,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不断改进教学。
2.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按学校和学院部署,开展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应着重检查本教研室教师课堂教学状况,及相关各教学环节。期末教学检查应着重对课程考评进行检查,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工作。
3.做好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
三、教研室主任的聘任、职责、权利和待遇
(一)教研室主任的聘任
教研室主任一般由各学院进行聘任,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教研室主任应是相关学科、专业或课程所设置的学术骨干,原则上应有高级职称。教研室主任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认真治学的态度、教学经验丰富、无私的奉献精神,并得到教研室老师的信任和支持。人数超过十人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由学院聘任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二)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领导本教研室全部教学、科研和师资培训工作,并担负一门以上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
2.负责制订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检查、总结。
3.审核本教研室的授课计划,认定选编教材,审定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和教案,审阅讲稿、实验实习指导书及考试试题等。
4.领导和组织讲课、实验实习、课堂讨论、考试、考查、指导学生自学和辅导等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性听课,每学期3-5次,填写听课表,及时督促教研室老师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教改及科研计划,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6.根据各级教师职务和各级实验技术人员职务的要求,领导和组织制定培养提高计划,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
7.与实验室主任或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制定本教研室实验室建设和购置仪器设备的计划,掌握教学经费的使用。
8.每学年或学期末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完成教师工作量情况、工作成绩等)。
(三)教研室主任的权力。
1.作为教研室工作的直接管理和领导者,有权合理安排教研室各项工作,教研室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
2.对教研室人员定编、定职、晋级聘任和调动的初审权。
3.对本教研室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有推荐权。
4.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教学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实验人员,对其提升晋级有建议权。
5.对教研室人员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问题时,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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