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第四章国家领土.ppt

发布:2017-06-03约8.26千字共6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围绕北极海域的陆地已为其沿海国划分完毕,它们是美国、加拿大、冰岛、挪威、丹麦、芬兰和俄罗斯。 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北极地区进行探险和科学考察。在2002年7月30日中国北极科学探险考察队在斯瓦尔巴德群岛的朗伊尔城举行了科考站的建站仪式。并于2004年7月28日,中国在斯瓦尔巴德群岛建成了第一个北极科学考察站-北极黄河站,位于挪威斯皮次卑尔根群岛的新奥尔松。 (三)添附 添附是指由于自然的原因或人为的作用而形成新的土地。自然的添附属于原始的领土取得,是合法的。 添附既可以是自然形成的,也可以是人为造成的。 1、自然添附 如河口泥沙沉积形成的三角洲、海岸涨滩、火山爆发形成的岛屿,界河改道等。 2、人工添附 如围海造田、海岸外筑堤和人工岛屿等 (四)割让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 割让可以分为两类,即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前者是在非自愿的条件下无代价转移领土主权,后者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买卖、赠与或交换领土。 (五)征服 征服是指一国以武力兼并他国的全部和部分领土。 征服与割让的区别在于: 征服不缔结条约,而将战时所占领的敌国领土,在战时或战后宣布予以兼并;如果战后订有条约,则征服变为割让。 根据现代国际法,征服是侵犯国家主权的不法行为,以此取得的领土是无效的。 二、现代领土的变更方式 (一)民族自决 民族自决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政治斗争、公民投票、宪政的发展,甚至武装斗争,而现代的民族自决主要表现为摆脱殖民地地位而独立。 (二)公民投票 公民投票,是指由居民以投票的方式决定领土的归属问题。 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领土的变更或归属问题 ,应局限在以下三种情形: 1、原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民族或地区,根据民族自决原则可通过全民公决取得独立。如1962年西萨摩亚通过全民投票获得独立。 2、原战败国被占领土处理 如德国萨尔地区在依据《凡尔赛合约》由国际联盟管理了15年期满后,于1935年举行全民公决重新并入德国。 3、主权国家的一部分是不能擅自进行独立与否公投的,除非该国同意和认可 如加拿大魁北克公投和黑山公投的实例说明了这点。 (三)收复失地 收复失地指收复过去被外国占领的领土。 收复失地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和平的方式,即通过谈判并签订条约的方式收复失地。 另一种是武装斗争的方式,即通过武装斗争的方式夺回失地。 (四)交换领土 国与国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调整或交换其部分领土是合法的。 如1960年中国把猛卯三角地与缅甸的班供和班老的两个部落的管辖区交换。 三、对领土主权的限制 国家在行使领土主权上受到两方面的限制: 一是受到国际习惯的限制,如领海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领土的利用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 二是受到条约义务的限制,即特殊的限制。 条约对国家行使领土主权的限制,如果是建立在缔约各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是国际法所允许的;反之,则是非法无效的。 根据条约对国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主要有下列几种形式: (一)共管 共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某块土地或领土共同行使主权。 如库页岛、1968年前的瑙鲁岛进行共管。 (二)租借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领土的一部分租借给另一国,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 被租借的领土称为租借地,出租国对租借地主权不转移,租方只是在条约规定的租借期内,取得对领土的使用权与管理权,但不享有任意处理领土本身的权利。 (三)国际地役 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特定领土在一定范围内提供给他国为某种目的而永久使用。 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其客体是受限制的有关国家领土,包括陆地、河流、海域或领空等。国际地役有积极地役和消极地役之分。 积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允许别国在自己的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如允许别国利用其通道或港口进出口货物、允许别国修筑的油气管道穿过本国领土等。 消极地役是指国家承担义务承诺不在其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如不在靠边界地区建造有可能污染环境的工厂;不在特定地区设置军事设施或建要塞等。 第四节 边界和边境制度 一、边界的概念 国家边界是划分国家领土范围的界线,是分隔一国领土和他国领土,一国领海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线。 由于国家领土由各部分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