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申报表(2012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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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阜康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创建申请登记表
申报单位(盖章): 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
申报日期: 二〇一一年九月
阜康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 明
一、此表根据《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管理办法》制定,是阜康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填表单位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用钢笔、中性笔填写或打印均可。
二、根据阜康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申报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报单位向驻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创建办申请,各党(工)委直接向市创建办申请,初评合格后,填写此表,按程序接受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此表一式三份,待审批后,一份交市创建办存档,一份留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办备查,一份被命名的单位保存。
单
位
概
况 单 位 全 称 阜康市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 详 细 地 址 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 邮政编码 831511 单位总人数 8人 单位性质 单位少数民族人数 单位电话 3822236 分管领导姓名 张秀萍 职务 书记、主任 电话 创建工作联系人姓名 王瑞华 职务 社区干部 电话 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级别和时间 2011年3月1日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获得文明社区称号。
获得县市(区)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单位时间 获得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单位时间
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单位时间
近两年被评为
市级以上先进荣誉情况 2010年度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被评为零上访社区。
2010年度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被评为计生协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2011年度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被评为零上访社区。
2011年度准东办事处军垦路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十佳”先进协会。
阜康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申请表
创
建
工
作
情
况 (1500字以内)
军垦路社区成立于一九九八年,地处阜康市西缘,与准东石油基地相毗邻。辖区管辖面积约2平方公里,由汉、回、维等民族组成.军垦路社区配有工作人员8名。辖区总户数364户;总人口1076人,辖区共有维族2户、4人,回族5户、14人,是一个少数民族极少的社区。
2012年以来,军垦路社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党代会精神,以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为龙头,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民族团结素质教育
一是强化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得到加强。确定每周五为机关学习日,实行“四学、四保证、五有”制度,以及中央、区、州、市各项重大会议精神,目前,共组织学习7次,参加学习人员达到21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得到加强。以支部学习为龙头,以“五观”、“三史”教育为重点。与辖区8户少数民族进行“一帮一结对子”,开展奉献社区、帮少数民族贫困户、献爱心,“博爱送温暖”活动给困难群众送去博爱物资两箱、面粉5袋、大米5袋、被褥5套、衣物10件、棉鞋10双。
三、加大工作力度,提升辖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成立了军垦路社区民族团结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共组织社区干部和辖区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3次,开展卫生大扫除5次,累计参与人数50多人次。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满足居民文化需求。
(一)以“安民”为保障,让居民安居乐业。对辖区范围内房屋出租户进行逐一调查、登记,逐户逐处落实治安管理责任。截至目前,辖区共登记出租房屋108间,出租户48户,发放“出租房屋户”标牌48个、共办理居住证165人,辖区出租房屋挂牌率达到100%。
(二)以“助民”为根本,强化为民意识。2012年,军垦路社区共确定城乡解困户20户、56人,享受低保政策11户、23人,为5名解困户办理了城乡医疗救助优惠证,享受金额9000元。“一帮一”解困5户,解困人口13人,享受单项政策43人;享受就学优惠的7人、冬季取暖优惠政策5户.同时进一步转变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意识,营造了深厚的服务氛围。
今年以来,军垦路社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辖区居民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力度,力求有更大的进步。
乡镇党委(街道办)或上级主管部 门
意 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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