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申报表 - 附件一: - 申报物质名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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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 化 学 物 质 申 报 表
申报物质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提交时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
填 表 要 求
1. 本表每页栏目固定,不得增减页数,并依次序排列。若内容多,可作为附件提供,附件单独成册并按附件号排列,
不同附件号的资料应有区分,并在每个附件首页右上角注明附件号。同一附件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应排在原文之前。
所有文件资料用A4纸。
2. 需要另加附件的,应在所加附件的栏目内填写附件号,附件号的构成如下:
附件号: 序号/栏目序号/附件的页数
序号:本次申报的全部附件的顺序号,由申报单位按申报表中栏目的次序排列。
栏目序号:表中每个栏目名前的编号。若多个栏目共用一个附件,栏目序号取第 1 个栏目的编号,并在附件
首页右上角的附件号下注明本附件包括所有栏目的编号。
附件的页数:此份附件的总页数。
3. 本表中内容用中文填写,附件可提供原文,但要翻译成中文。除签字、盖章和选项外,申报表所有内容必须打印。
中文打印用宋体,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字体。每一项栏目均应填写,若某项没有资料或数据,则应在栏目内
填写“无”或“不详”或划横杠,不得有空项。
4. 申报人只能在栏目中标有“(□保密)”信息中选择要求保密的项目。打“√”、“X ”或涂黑“█”表示选定,空白
表示不是或不选。
5. 栏目中有方框处打“√”、“X ”或涂黑“█”表示选定,空白表示不是或不选。
6. 栏目中有“ ”表示可以在此增加内容,若无可填写内容,以“-”表示。
7. 栏目中虚线表示本栏目内的分隔,有内容时填写,无内容时可删除虚线表格,保留栏目名,内容多时可附件提供。
8. 表中6、7、8部分的数据来源的资料必须作为附件提供,数据来源资料包括测试报告或参考文献,若是测试报告
还需附上测试实验室的资质证明,这些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并有申报单位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
对于在中国境内用中国供试生物完成的生态毒理学数据,请在项目所在行的名称后加“★”表示。
9. 请认真填写表中联系人的各项信息,受理单位只与此联系人按所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申报信息联系。
10. 受理号和受理时间由受理单位填写,申报人不要填写。
11.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填表说明文件,若有不明事宜,可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安外北苑
邮政编码:100012
电 话:(010) 8491-7656
传 真:(010) 8491-7656
e-mail: ncn@
受理号: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新 化 学 物 质 申 报 表
受理时间:
Ⅰ、申报单位名称:
Ⅱ、申报物质名称:
Ⅲ、物质类别: □有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 □无唯一、确定分子结构的物质 □聚合物
Ⅳ、申报声明
我声明,
(1) 同意将所申报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并严格遵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
(2) 所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中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的权益,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承担
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3) 提交的电子文件与打印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4) 同意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要求,在核准量的范围内进行生产或进口。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Ⅴ、申报类型: □一般申报 □系列申报 □联合申报 □简化申报
Ⅵ、活动类型: □生产 拟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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