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灾害监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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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灾害概述有害生物的概念产生生物灾害的灾害源(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统称有害生物。生物灾害的概念生物灾害是指在生物圈内,由于各种生物活动(包括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活动)所引发的对人类的生命和生存环境重大伤亡与破坏,或者说是自然界中的有害生物大量繁殖扩散对人类造成的危害。造成生物灾害的原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其它灾害造成的生态系统抗逆性降低,导致有害生物快速增殖泛滥成灾。人为因素主要是人为传播,造成生物灾害危害范围扩大,如疫情随着人类的活动而传播;其次是人类造成的环境污染、过度开采资源、使用高毒广谱药剂等,导致生态系统破坏,产生生物灾害;再次就是转基因作物的基因污染和生物武器的使用。生物灾害的特征生物灾害属于自然灾害,除了具有一般自然灾害的共同点外,还具有一下特点:(1)突发性。许多有害生物生命周期短,繁殖率高,可在很短时间内形成数量巨大的群体造成危害,呈暴发态势。(2)隐蔽性。许多有害生物形态多变,监测治理难度大。(3)传染性。绝大多数有害生物可以随气流、水流、动物迁徙、人为活动和本身的迁飞等迁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在新的地域定居下来后,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4)区域性。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5)社会性。有害生物生物就可能泛滥危及生态安全而形成灾害,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危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6)生物性。生物灾害的承灾体与产生生物灾害的灾害源都是生物,在其发生发展上,除了表现出很强的时间性(周期性)和地理区域性等生物特性外,还具有生理学、生态学等基本生物学属性。(7)可监测预测、可控制性。有害生物均具有它们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以及发生发展规律,通过长期监测和研究其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可以建立预测模型并进行灾害预测。(8)治理的艰巨性。生物灾害源种类繁多,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和害虫、害草、害鼠等。生物灾害承灾体种类多,面积广大,涉及整个全球生态系统,再加上有害生物形态多变,隐蔽发生,治理范围广,难度大。生物灾害的类型生物灾害的科学分类是其防治工作的基础。生物灾害种类繁多且发生较频,要及时有效地采取控制措施,必须先确认灾害的类型和规模等,方能保证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及其适当性。生物灾害的分类标准可按照致灾因子、危害对象、影响领域等进行分类。(1)按照致灾因子来划分。根据生物种类划分为动物灾害、植物灾害和微生物灾害三大类。(2)按照危害对象来划分。危害对象即生物灾害的承灾体,通常包括人类疫病和农业生物灾害,农业生物灾害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农业植物生物灾害、林业生物灾害、畜牧业生物灾害和渔业生物灾害(包括海洋生物灾害)等。(3)按照影响领域来划分。一般将生物灾害分为农业生物灾害、林业生物灾害、草原生物灾害还有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几类。生物灾害的标准生物灾害的分级管理,采取两种分级方案:(1)按照灾害严重程度— —生物灾害危害程度分级。(2)按照灾害源的可控制性、发展态势— —有害生物危险性分级。 (1)农业生物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种类繁多,重要者多达1400余种。农业生物灾害的成灾标准因各地实际情况而异,主要根据生物灾害的发生面积比(发生面积/作物播种面积)以及影响区域等来确定。(2)林业生物灾害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A. 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B. 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C. 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D. 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1万公顷以上。根据《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规定,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为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为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3)草原生物灾害草原虫灾分为一级灾害、二级灾害和三级灾害。其中,发生以下灾情之一为一级灾害:5个以上省(区)草原虫灾面积3亿亩以上;一个省(区)内20%以上或3000万亩以上草原面积受灾;发生以下灾情的为二级灾害:一省(区)内10%以上或500万亩以上草原面积受灾;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分为二级灾害的灾。未达到二级灾害标准的为三级灾害。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地应按照微生物的致病性、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当地所具备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等要素来确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等级。1级个体和群体危险无或极低,不太可能引起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2级个体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病原体能够对人或动物致病,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社区、牲畜或环境不易导致严重危害。实验室暴露也许会引起严重感染,但对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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