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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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试题、统一组织考试。
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考试设《专利法规与管理》和《专利申请与检索》两个科目,通过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取得《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为了帮助考生复习应考,我们会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考试标准》,考生可根据本考试标准的要求,结合相关的参考书籍进行考前复习和准备。
上海市工程师学会
二○一五年六月
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考试标准
《专利法规与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对从事专利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测试考生是否达到从事专利管理专业工作岗位的资格要求。
二、考试试题类型
1、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答案。
2、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至4个正确答案。
3、判断题:对于给出的每个命题是否正确做出判断。
4、案例分析题:根据给出案例和问题,做出相应的回答。
三、考试时间
本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四、考试要求和内容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基础
考试要求:
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掌握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企事业专利管理的基本知识。
考试内容:
一、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知识产权的取得途径,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类,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特点,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概念、特点。
三、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涵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主体和客体、内容与归属、限制与保护、许可与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四、专利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申请与取得,专利权的内容与归属,专利权的限制与保护,专利权的许可与转让。
五、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商标权的主体与客体,商标权的取得与内容,商标权的撤销及程序,商标权的许可与转让,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商业秘密的内容与归属,商业秘密保护的特殊性,技术秘密及其专利申请,商业秘密的许可与转让。
七、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企业名称及商号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和内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利特殊标志权利的保护,发现权、发明权与科技成果完成人权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责任。
八、企事业专利管理
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范围、地位、作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内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职务发明奖酬事务管理、企事业专利合同管理、与专利相关的标准管理、专利经营管理
第二部分 专利纠纷与处理
考试要求:
掌握专利纠纷的种类及解决途径,专利侵权的行为和侵权判定的原则、方法,侵犯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纠纷的概念、种类,专利纠纷的处理方法,能够灵活运用专利纠纷处理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考试内容:
一、专利纠纷
专利民事纠纷的种类(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专利合同纠纷),专利行政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自行协商;向法院起诉(管辖、时效),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调解(管辖、时效)。
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向法院起诉(受案范围、管辖、时效),请求行政复议(范围、管辖、时效)。
二、专利行政诉讼
专利行政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法院审理专利行政案件的原则,法律依据,专利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水平的判断。
外观设计无效行政案件,外观设计的无效审查,在无效审查中,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可否相互作为对比文件。
三、专利侵权纠纷
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特征,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间接侵权的概念,间接侵权的特征,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
专利权的限制,法定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国家计划许可实施行为,强制许可实施行为(未能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时的强制许可、根据国家利益的强制许可、关联专利的强制许可),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的实施行为,专利申请公开前的实施行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几种行为(专利权用尽,先用权,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专利的行为,非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防止专利权滥用。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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