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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5月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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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010 年 5 月 14 日 为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 实现我院国家级 “预防医学特色专业” 建设目标,保证学分制的顺利运行,根据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 制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本科教育阶段全面试行导 师制。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建立新型导师制,教与学并重,教书与育人并举。根据我院预防 医学专业办学特点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学院的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将来的职业生涯规划, 充分发挥 自身特长和优势, 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 力。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 为了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实行有效的管理, 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以 及各学系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 学院本科生导师的日常管理、协调、调整和考核工作;组员由各学系 主任组成,负责各学系导师的选派并协助做好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导师的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善于教书育人。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了解本专业的培养 目标和培养规格,熟悉教 学计划和教学环节。 3.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 导师制的指导原则和形式 1.指导本科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本科生导师工作是本学院 的常规教学管理内容。 2.本科生导师制的形式 ① “宿舍导师制” ,(由高年级优秀学生或研究生承担,指导新生一年 级学生熟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型、学习方法和自我管理); ②“青年教师导师制” ,(二、三年级每个专业班级配备 1-3 名专业 青年教师做学生学业学习的辅导老师);由学院指派,原则上每一中 班配备一名导师,同一年级成立一个学业导师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教师担任组长。 ③ “创新课题导师制” ,(指导二至四年级大学生开展创新性研究课 题);根据双向选择, 自愿结合的方式,由学生自选题目或结合教师 的科研项目选题, 确定专业教师指导本科生大学生创新性研究项目的 申报、实施、总结全程。 ④ “社会实践导师制” (由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 用大学生暑期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由专业教师组织学生结 合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撰写总结报告。 ⑤ “见习导师制” (由各实习基地教师承担学生见习期间的带教工作); ⑥“论文导师制” (由讲师以上教师师负责学生专业实习论文带教工 作);进行具体课题学术论文指导,对专业见习中专业知识应用方面 的问题进行辅导。论文导师由各实习点指定,根据规定的制度实施。 通过以上多种导师制形式促进本科生大学学习各个阶段教与学 的沟通,让学生对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有更好的 学习与把握。 第五条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内容 1.了解、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用科学的世 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和方法论引导教育学生, 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 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学籍管理条例和本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在新生入学两周内, 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内容、方向、发展趋势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 优势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 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教 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对高年级同学进行专业特长的训练和专业研究的指导,指导学生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 自主、自律意 识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任务。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与沟通的有效渠道,每学期至少联系学生三 次 (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各一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 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并作书面记录或小结,保持经常 性的沟通和指导。 5.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与教学工作量 1 、学院每学年对导师工作考核一次。 2、导师应对每次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 《福建医科大学导师制 活动登记表》。每学年应对指导学生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学生平常表 现、活动成果 (如撰写的心得体会、小论文、综述、实践报告、调查 报告等)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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