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5月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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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2010 年 5 月 14 日
为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 实现我院国家级 “预防医学特色专业”
建设目标,保证学分制的顺利运行,根据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生导师
制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在本科教育阶段全面试行导
师制。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建立新型导师制,教与学并重,教书与育人并举。根据我院预防
医学专业办学特点因材施教, 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学院的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将来的职业生涯规划,
充分发挥 自身特长和优势, 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
力。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
为了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实行有效的管理, 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以
及各学系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
学院本科生导师的日常管理、协调、调整和考核工作;组员由各学系
主任组成,负责各学系导师的选派并协助做好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导师的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善于教书育人。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了解本专业的培养 目标和培养规格,熟悉教
学计划和教学环节。
3.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 导师制的指导原则和形式
1.指导本科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本科生导师工作是本学院
的常规教学管理内容。
2.本科生导师制的形式
① “宿舍导师制” ,(由高年级优秀学生或研究生承担,指导新生一年
级学生熟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型、学习方法和自我管理);
②“青年教师导师制” ,(二、三年级每个专业班级配备 1-3 名专业
青年教师做学生学业学习的辅导老师);由学院指派,原则上每一中
班配备一名导师,同一年级成立一个学业导师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教师担任组长。
③ “创新课题导师制” ,(指导二至四年级大学生开展创新性研究课
题);根据双向选择, 自愿结合的方式,由学生自选题目或结合教师
的科研项目选题, 确定专业教师指导本科生大学生创新性研究项目的
申报、实施、总结全程。
④ “社会实践导师制” (由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利
用大学生暑期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由专业教师组织学生结
合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撰写总结报告。
⑤ “见习导师制” (由各实习基地教师承担学生见习期间的带教工作);
⑥“论文导师制” (由讲师以上教师师负责学生专业实习论文带教工
作);进行具体课题学术论文指导,对专业见习中专业知识应用方面
的问题进行辅导。论文导师由各实习点指定,根据规定的制度实施。
通过以上多种导师制形式促进本科生大学学习各个阶段教与学
的沟通,让学生对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有更好的
学习与把握。
第五条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内容
1.了解、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用科学的世
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和方法论引导教育学生, 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
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熟悉学籍管理条例和本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在新生入学两周内,
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内容、方向、发展趋势以及我校本专业的特色和
优势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
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教
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3.对高年级同学进行专业特长的训练和专业研究的指导,指导学生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 自主、自律意
识和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任务。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与沟通的有效渠道,每学期至少联系学生三
次 (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各一次),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
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并作书面记录或小结,保持经常
性的沟通和指导。
5.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六条 考核与教学工作量
1 、学院每学年对导师工作考核一次。
2、导师应对每次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 《福建医科大学导师制
活动登记表》。每学年应对指导学生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学生平常表
现、活动成果 (如撰写的心得体会、小论文、综述、实践报告、调查
报告等)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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