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工艺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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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厂配煤工艺技术规程
文件编号: QJ/LG04-39-20编制:审核:审批:版 本 号:
受控状态:生效时间:2010-8-1类别 符号 数码 分 类 指 标 VR,% G Y,mm b* *,% 贫煤 PM 11 10.0~20.0 =5 贫瘦煤 PS 12 10.0~20.0 5~20 瘦煤 SM 1314 10.0~20.010.0~20.0 20~5050~65 焦煤 JM 152425 10.0~20.020.0~28.020.0~28.0 65*50~6565* 25.025.0 (150)(150) 肥煤 FM 162636 0.0~20.020.0~28.028.0~37.0 (85)*(85)*(85)* 25.025.025.0 (150)(150)(220) 1/3焦煤 1/3JM 35 28.0~37.0 65* 25.0 220 气肥煤 QF 46 37.0 (85)* 25.0 (220) 气煤 QM 34434445 28.0~37.037.037.037.0 50~6035~5050~65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333 20.0~28.028.0~37.0 30~5030~50 弱粘煤 RN 2232 20.0~28.028.0~37.0 5~305~30 不粘煤 BN 2131 30.0~28.028.0~37.0 55 长焰煤 CY 4142 37.037.0 55~35 *当烟煤的粘结指数测值G小于或等于85时,用于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和粘结指数G来划分煤类。当粘结支书测值G大于85时,则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和胶质层最大厚度Y,或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和奥亚膨胀度b来划分煤类。 **当G85时,用Y和b并列作为分类指标。当V28.0%时,b暂定为150%;V28.0%时,b暂定为220%。当b值和Y值有矛盾时,以Y值为准来划分煤类。 分类用的煤样,如原煤灰分小于或等于10%者,不需灰分。灰分大于10%的煤样需按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用氯化锌重液减灰后再分类。
分类指标用下列符号表示:
Vr——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Hr——干燥无灰基氢含量,%;
GR·I(简记G)——烟煤的粘结指数;
Y——烟煤的胶质层最大厚度,毫米(mm);
b——烟煤的奥亚膨胀度,%;
三、备煤工艺技术要求
1、有明显矸石的洗精煤或质量波动比较大的洗精煤必须等取样化验结果出来后才能卸车,保证进厂煤灰分、硫份、G值达到《公司配煤方案》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按质论价索赔或改作他用。
2、水煤严禁翻车,只能用链斗卸煤机卸车。
3、煤场应保存10-15天的贮备量,当煤场实际贮备量达到最低贮量时,就要采取紧急措施。煤场各煤种应分两堆存放,以便堆贮和取用分开,提高煤质均匀性和防止煤氧化变质。
4、不同煤种要单独存放,同一种煤种,为消除和减少煤质差别,应采用“平铺直取”操作,将煤尽量混匀。
5、主煤堆高度不超过11m,付煤场高度不超过9m,煤堆间距大于1.5m,煤堆两侧留有装载机通道。
6、煤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否则煤氧化变质,煤的存放时间因煤种、气温及煤场通风条件而异,变质程度高的煤相对不易氧化,贮存时间长一些,但最长存放时间不宜超过半年。取煤时应遵循先来先吃,后来后用的原则,以防煤种因存放过久而变质。
各单种煤的贮存期通常要求如下表:
牌号 堆煤季节 堆煤类型 组村极限/d 长烟煤 夏季 未压实 25-30 夏季 压实 35 冬季 露天 45 气煤 夏季 露天 30 肥煤 夏季 露天 60 冬季 露天 90 焦煤 夏季 未压实 60 夏季 压实 60 冬季 压实 90 瘦煤 夏季 露天 90 冬季 露天 150 7、贮煤场的地坪应有一定的坡度和排水沟,在煤场附近应有回收煤泥的沉淀池,及时回收煤泥。
8、煤料输送设备的启动顺序按逆工艺流程进行,即从后往前启动,停止的顺序和启动相反,是顺工艺流程进行。在停止每个运转设备时,必须做到设备中不留残煤。在输送过程中,不得使其他物料混入煤中。
9、输送皮带需连锁,以防发生事故。其中移动皮带的走行机构、粉碎机、电磁分离器不参加连锁。
10、配煤斗槽只得放一种指定煤种,并挂牌标识,不得有其他煤种混入,更换斗槽煤种时,要先将斗槽内煤全部放空。
11、煤种断缺时,不得随意将其他煤种替代,需经授权人员批准,才能替代或调整配煤方案。
12、煤塔一般6个月应清扫一次,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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