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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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专利工作的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行动计划(2014-2020)〉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2〕16号)、《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惠市委发〔2015〕4号)、《中共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委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惠湾委发〔2015〕1号)、《大亚湾区创新成果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助推惠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府〔2016〕3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利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探索专利支撑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LED半导体照明和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将专利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产业联盟建设等深度融合,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专利、PCT国际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等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的相关任务,构筑专利为核心的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专利创造水平逐步提高。
全区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保持逐步增长,PCT专利申请量在每年不低于50件的基础上保持正增长;专利质量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全区达到专利申请量年总增长率1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30%以上,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达到1家,示范企业达到1家;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达到2家,示范企业达到1家。
(二)增强产业专利运用能力。
通过进一步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知识产权的许可转化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企业专利运用能力,到2020年,力争完成包括四大支柱产业在内的六个以上重点领域的专利导航。
专利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司法保护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两法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企业专利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专利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四)专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
完善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建立专利管理制度覆盖率显著提升,科技计划项目实现专利全过程管理,到2020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15家。
(五)专利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专利数据库平台、运营平台,推动专利服务机构网络集聚,建立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到2020年,力争开展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提供基础数据信息跟踪、查询和咨询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化。
(六)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水平提高。
建立知识产权文化中心,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并通过组建知识产权特派员进入企业宣传等形式,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利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专利意识,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素养。
三、推进专利工作的主要措施
结合我区优势产业和资源特点,财政对知识产权的投入每年不低于500万元,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40%以上用于扶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产品专利预警分析等专利运用。强化“数量布局、质量取胜”,不断提高发明专利比例。强化专利信息对产业发展的导航作用,把专利产出和转化作为科研立项、奖励评审的重要条件,并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适时调整资助项目。加强重点行业和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权益。
(一)优化专利申请与授权资助政策。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按缴纳国家规费的实际发生额全额资助。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专利权人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专利权人4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专利权人300元。
2.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报告之后一年内,经审查具备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最高资助5000元。
3.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的资助仅限于2个国家。
4.在校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大赛的获奖作品,委托惠州市内合法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的,发明专利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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