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验收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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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1安全验收评价依据
1.1.1 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⑸《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⑹《四川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
⑺《工伤保险条例》
⑻《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
⑼《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⑾《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版)
1.1.2标准、规范
⑴《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⑵《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⑶《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⑷《安全标志》(GB2894-1996)
⑸《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⑹《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
⑺《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YS5418-95)
⑻《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⑼《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50009-2001)
⑽《建筑防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⑾《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⑿《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⒀《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9-93)
⒁《水工隧洞设计规范》(DL/T5195-2004)
⒂《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⒃《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1.1.3企业提供的资料
⑴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竣工资料;
⑵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
⑶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工程(工程编号:矿2004-14);
⑸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下坝签证资料;
⑹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库上坝签证资料;
⑺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尾矿坝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STK04-01-095)。
1.1.4评价范围及类型
本次评价范围为攀枝花市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源选矿厂的尾矿库,评价类型为安全验收评价。
1.1.5评价程序
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评价工作具体程序图:
1.2建设单位简介
攀枝花市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属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该选矿厂设计年产铁精矿8万吨、钛精矿2万吨,年产生尾矿量约10万吨。该公司属于较典型的钒钛磁铁矿洗选企业,必然会在生产作业中产生大量的尾矿,其最终尾矿为选钛尾矿,将由矿浆泵通过管道输送至尾矿库进行堆存。
1.3建设项目概况
该尾矿库是攀枝花市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修建的项目,由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设计部门资质齐全,其中:工程设计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冶金行业甲级,证书编号:220033-sj;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证书编号:220033-sy)。由沪州市金龙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修建。其最终设计库容为88.51万m3,有效库容为75.03万m3。
1.3.1地理位置
该尾矿库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乡九道沟下游沟口处,与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直线距离约355m,其上游东南方向为盐边县红格镇所在地,攀西高速公路大桥紧邻库区上游,已建成的攀枝花新九公路从选矿厂附近通过,交通比较方便。
1.3.2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
该尾矿库所在区域属峡谷地貌,峡谷为东西走向,谷底宽20m—60m。左岸坡高150m,山坡坡度25°—50°;右岸坡高近300m,山坡坡度29°—43°。
坝址区峡谷底部河沟覆盖有9.0—12.3 m厚度的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卵石土地层,两岸坝肩及隧址表层分布有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粉质粘土,厚度为1.5—2.70 m,整个坝址及隧址区从浅至深分布有强风化、弱风化花岗岩。尾矿库区两岸主要覆盖强风化花岗岩、局部地段表面覆盖有残坡积粉质粘土层。
坝址区及库区内均无断裂构造、泉眼、溶洞等不良地质构造,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未发生过7级以上地震,场地整体上比较稳定。
1.3.3水文地质条件
该尾矿库所处区域属于亚热带河谷季风气候区,旱、雨季节明显,交替时间为十一月和五月,夏季多雨潮湿,冬季少雨干燥。终年无霜,雨量充沛,年平均最大24小时降雨量为93.3mm,年平均降雨量为904mm左右,五至十月为雨季,七、八月最为集中,雨季降水量约占全年的90%。多年平均气温在20.3oC,多年蒸发量在239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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