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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建设,使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备案、演练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同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二、应急预案体系
(一)总体预案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与总体预案相衔接。
(二)专项预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某一类特定类型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总体预案,制定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三)部门预案
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及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四)地方预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
(五)企事业单位预案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六)重大活动预案
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各类应急预案应相互衔接,形成层次分明、相互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应急预案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完整性。
2.结合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明确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注重风险评估: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分析各类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4.体现协同联动: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应急合力。
5.语言简洁明了: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简洁易懂,便于实施和操作。
(二)编制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职责。
3.预防与预警:针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制定监测、预警和预防措施,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
4.应急响应: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响应级别、响应启动条件、响应行动、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措施等。
5.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处置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恢复重建、保险理赔等。
6.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保障等。
7.培训与演练: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