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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操作及其改进
新闻舆论监督的操作
辞书上对“操作”一词的解释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活动。新闻舆论监督的操作,就是在相关法律(在中国,还有党的政策及要求)的监管下,按照规程要求,对政府及官员所进行的监督与批评。这种中国特有的监督与批评的实施,涉及新闻传媒、新闻记者、社会公众各个方面。
一、新闻传媒的操作
从操作层面看,新闻传媒既要有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又要有扎实可行的制度保证。这种制度保证指: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有特定的版面、栏目和节目发表,有胆识与稳妥兼备的机制,以及全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倾力支持舆论监督的良好风气。下面分而述之。
第一,有专职从事新闻舆论监督的部门和人员。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既是新闻机构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件十分复杂,牵涉新闻机构很大精力、务必倾力投入才有可能致效的大事,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团队,是难以有效开展的。因此,新闻机构必须具备明确的编制,给这一部门规定明确的职责,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其工作。一般说,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几十年时间的摸索与改进,我国新闻机构常常通过设立群众工作部(或处、科)作为从事新闻舆论监督的专职机构,以这一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专门从事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人员。《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下属的《焦点访谈》节目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节目组,是这种形式的典范。从世纪之交开始,由于党内反腐败和党风建设的需要,一些对于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的省市党委,开始以新闻机构为主力部门,建立专门从事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部门、协调部门或领导部门。
第二,有专门的版面、栏目和节目发表舆论监督的稿件。尽管笔者的阅读、视听有限,但还是可以发现,纸质媒体大多设立有类似《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版,专门发表读者来信,通过读者来信等形式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电子媒体多数也设立有类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那样专门用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栏目???有的传媒所设立的集中进行新闻舆论监督的版面、栏目、节目开展得威武雄壮,有声有色,在社会上产生了相当有震撼力的影响,像《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的“冰点”栏目等。
新闻舆论监督可以放在各个版面、各个栏目,但不如集中放置于一个版面、一个栏目内有声势、有威力,影响力大。这应该是一个值得充分注意的经验。那种认为批评性、监督性稿件集中编发会冲击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第三,有胆识和稳妥兼备的机制。新闻传媒要有效地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碰硬,又要慎之又慎,把舆论监督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抓好。所谓敢于碰硬,即批评党委和政府的稿件,监督领导干部的来信,经过调查核实确有其事,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就可以公开发表见报,任何说情与压力,皆不为之所动,并对发表的后果独立负责。所谓慎之又慎,指新闻舆论监督稿件的主要事实和全部细节都经过反复核实,经得起对方同传媒打官司。对于发表时机和新闻舆论监督稿件的采写及言论评述要谨小慎微,对于是否公开点名批评要反复斟酌,要非常客观地权衡利弊得失。批评的结果应确保事实铁定,经得起打官司;言论公允、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新闻舆论监督的稿件发表之后,要有后文,力争件件有着落、有交待,力争批评收到实效。
第四,有敢于监督批评为荣,害怕监督批评为耻的好风气。在新闻传媒内外树立和弘扬这种好风气,要有制度保障与支持。对于敢监督批评的部门和编辑记者,要在声誉上、升迁上、待遇上有所倾斜,对于害怕和躲避监督批评的部门和编辑记者,要批评教育,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惩处。对于因开展批评遭到打击报复的记者编辑,新闻机构应旗帜鲜明地站在他们一边,全力支持他们诉诸法律,选聘律师为他们辩护。对于因核实事实而需要频频出差、工作压力又很重的编辑记者,编辑部在出差费用等方面要全力支持,从精神上鼓励撑腰,千万不要埋怨他们、冷落他们、不重用他们。
二、记者编辑的操作
新闻机构的记者和编辑是新闻舆论监督的直接承担者,他们的监督理念、作风胆识、工作态度和从业智慧,是新闻舆论监督成败的关键。
第一,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对保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高度责任感,为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敢于舍得个人的一切,是义无反顾地参加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思想前提。患得患失,把个人利益看得重于一切的人是不能承担监督批评重任的。尤其是在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遇到硬仗,受到各种阻力甚至威胁的时候,这种对人民和国家利益高度的责任感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要有无畏的胆识和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新闻舆论监督的直接操作者,记者和编辑必须具备无畏的胆略,在明晰大是大非之后,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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