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担保公司客户培育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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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客户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客户培育是客户信息的收集、分类和利用等管理工作,结合客户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客户培育是指客户申请担保时,暂不符合立项条件,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回访,如达到立项条件,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第二条 客户培育工作由担保部承担。
第三条 客户培育工作内容:
(一)确定培育对象。
(二)建立客户培育档案。
(三)记录培育信息。
(四)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五)记录回访信息。
第四条 由接待人员在接待客户环节提出客户培育对象,报部门负责人确定后,建立客户培育档案,记录培育信息,客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客户培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培育信息表(见附件1)。
(二)客户信息采集表(复印件)。
(三)企业相关资料。
第五条 完成客户培育档案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项目经理,负责培育客户的日常工作,同时接待人员将客户培育 档案移交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对培育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和记录回访信息,回访可以采取电话、实地回访等方式。
第六条 如培育客户符合立项条件,由项目经理提出,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转入正常评审程序。
第七条 经初审和评审否决的项目,如达到培育条件,参照本办法执行。
ⅩⅩⅩⅩ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培育信息表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客户培育理由
接待人员 部门负责人 回访信息
项目经理: 立项理由
项目经理: 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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