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及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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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及办法
一、复试方案确定的原则
本方案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原则:
——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基础理论水准,全方位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确保生源质量,宁缺毋滥。
——以初试成绩为基础,按照总分和考试各科分数的基本要求划线,择优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适当降低,并严格执行汉族考生不超过10%的民族比例政策。
复试分数线
财政学(不含少干)复试划线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初试总分最低线180分;
财政学专业课最低线 60分;
经济学最低线55分;
外语最低线50分。
2. 会计学(含会计信息化,不含少干)复试划线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初试总分最低线175分;
会计学专业课最低线 50分;
经济学最低线50分;
外语最低线50分。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
1.财政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初试总分最低线170分。
2.会计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初试总分最低线165分。
复试相关事项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
1.外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和阅读、翻译,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
2.专业基础知识复试,考察考生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
3.专业知识复试,除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分析能力外,面试专家组还将审查考生已有的科研成果水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已有的本专业(财经类,下同)研究成果,具体包括:(1)个人独立或以第一作者(领导、导师排名第一的可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2)考生本人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3)其他研究成果,如考生本人参与执笔的本专业其他著作、内部调研报告等能证明本人研究能力与水平的成果。(报名材料中已经提交的,无须再次提交)
4.复试成绩
上述三门复试成绩满分,“外语”和“专业基础知识”各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
(二)复试时间
4月8日 上午9:00开始
(三)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专业组面试前由招生办工作人员查验相关证件并提交证件复印件如下:
1.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在读研究生证明原件或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准考证;
4.提交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5.提交复试体检报告。(考生须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报考专业及报考导师)
(四)候考
每考场考生按顺序在指定候考区等候,听从工作人员面试安排,考生中途不得离场,因擅自离场错过考试时间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五)离场
面试完成后,考生须尽快离开候考区域,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面谈、电话、短信、微信等)与其他候考考生交流考试信息。违规者取消面试成绩。
(六)复试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
4月中下旬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公示10天,具体详情请关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 。
(七)复试名单
复试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八)面试考场安排
专业或研究方向
教室
备注
财政学
答辩室(329)
新知大厦大厅双侧电梯
会计学
(不含会计信息化)
第四教室(328)
新知大厦大厅双侧电梯
会计信息化
第二教室(203)
新知大厦大厅东侧电梯
五、体检
复试考生须按教育部招生入学体检要求自行在体检机构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我院研招办,考生须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报考专业及报考导师,逾期未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复试结果按照上述三科面试的总成绩排序,专业课不及格(及格线为90分)者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在此基础上根据计划招生名额,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七、复试录取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院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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