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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PDF

发布:2017-04-22约1.06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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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 2017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 2017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施方案》(研 招办[2017]4 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 公开、结果公开。 2.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 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复试工作小组 四、复试组织方式 1.由复试考核小组负责组织综合面试,针对每位考生作答情况 做好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 2017 年博士研 究生入学复试(面试)记录》(含复试评语)。复试完毕后,所有相 关材料在学院保存 3 年。 2.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根据现场复试考核组成员评分(剔 除高于或低于平均分 10%得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60 分为合格。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 总成绩=笔试成绩(业务课 1+业务课 2+外国语)/3*50%+复试成 绩*50%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 成绩再相同者,按笔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六、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不予录取。 2.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定向、非定向)按总成绩名次分 别排序后,按名额择优录取,且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3.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 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三门课程有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 取。 七、监督与复议 举报电话:024 电子邮箱:junhuasun@163.com。 八、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4 月 17 日上午 9:00。 2.地点:水利学院 315 会议室。 水利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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