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事项申请书(空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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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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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事项申请书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动申报事项。
2.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申报实缴出资额栏目: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需申报实缴出资额的填写此栏目。
4.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5.勾选处请在“□”内勾选;
6.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7.董事、监事、经理栏目:填写变动后的人员名单;
8.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9.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章程/协议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 HYPERLINK / /)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11.广州红盾信息网(/)提供登记(申报事项)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商事登记(申报事项)申请,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
申请人郑重声明和承诺:
1、已阅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提交材料规范,已知悉本次申请行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所申报的经营场所已取得合法使用权,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3.如需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在申领营业执照后,向相关许可审批部门领取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再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活动。
企业盖章:
(注:分支机构加盖所属企业公章,其中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即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公章)
有权签署人签字:
(注:公司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其中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即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负责人签署)
企业申报事项基本信息
(只填写申请变动的栏目)
申报事项: □实行认缴制企业申报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或撤销原设的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清算组(破产管理人) □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书送达接受人
提示:在需要办理申报的事项前的“□”内打“√”,并填写下面需要申报事项的栏目。
实缴出资额
(按填表说明3填写)
币种 ,数额 万元
申请副本数量
个
经营范围
(按填表说明6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董事
(执行董事,按照填表说明7填写)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 程 □章程修正案
清 算 组
(破产管理人)
成 员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
分公司
(分支机构)
增设或撤销
名 称
增设/撤销
1
2
3
经营场所
(按填表说明2填写)
地 址
增设/撤销
1
2
3
企业股东(发起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盖章)
备注
注:1、本页栏目根据公司、合伙企业章程或协议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出资含多种方式的分栏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个人财产出资或
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3.评估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栏目:由合伙企业填写。评估方式填写协商作价或评估作价;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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