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示范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及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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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示范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及申请书
金市科发[2000] 号
关 于 印 发
《金华市技术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与认定办法(试行)》
的 通 知
各县(市)科委、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金政发[2000]54号)精神,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特制定了《金华市技术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金华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和《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与认定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金华市技术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金华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与认定办法(试行)》
金华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0年八月十日
抄送:市府办、汤黎路市长、楼阳生副书记、王挺革副市长
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组建中心旨在强化高新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和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速企业和行业的技术进步。
第二条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对企业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开展人才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或行业培训工程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由企业提出组建或认定中心的申请。
(一)申请组建条件
1、申请组建中心的单位原则上是省区外、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正在培育的优势企业。
2、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技术、管理等综合优势。
3、中心研究开发方向明确,对中心机构设置、仪器设备添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二)验收认定条件
1、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2、中心具有相对独立性,有一支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
3、中心所依托的企业重视科技投入,科研开发费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达到4%以上,中心研究开发经费来源有保障。
4、中心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申请组建和认定程序
1、申请单位应填写《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向金华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属县(市)的,通过所在县(市)科委申报。
2、金华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组建的中心进行必要的论证、综合评选后按照条件确定并列入中心建设计划。
3、中心组建完成后,由企业提出认定申请,填写《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及有关材料,向市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和实地考察后,附合条件的,批准认定。
第四条 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将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支持中心的建设:
1、中心组建完成,并经认定后,授予“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
2、中心组建过程中,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经费。
3、在有关科技计划立项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第五条 中心按照申请时所提出的方案组建,并与每年12月份向市科技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本办法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1:
金华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申 请 书
(提 纲)
一、中心名称、技术领域、申请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封面)
二、申请企业(中心的依托单位)概况。
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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