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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GLG20161002-GC-1标书.doc-桂林市财政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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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信息化整体建设项目设备采购YLGLGC-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评标办法 ………………………………………139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一 网络综合布线系统 二 校园网络系统 1 项 三 中心机房设备与装修 1 项 四 智能多媒体教学系统 1 项 五 云教室系统(计算机网络教室,可支持语音教学) 1 项 六 云教室系统(阅览室) 1 项 七 智能录播系统 1 项 八 校园数字 1 项 九 校园 十 校园智能监控系统 1 项 十一 数字探究实验室(理化生) 1 项 十二 生物数码显微实验室 1 项 十三 公共多媒体教室系统 1 项 十四 校园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1 项 十五 智慧校园综合平台系统 1 项 十六 办公设备 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6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5号3楼)。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否则,邮购不成立。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2887311)。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660010033676400010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自然人除外),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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