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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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司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兰渝铁路LYS-3标木寨岭隧道二工区 编号:安质2009(014)
工程名称 木寨岭隧道二工区 分部分项
工 程 锅炉房 工种 锅炉工
交底内容:
一般规定:
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2、无证人员不准独立操作锅炉,持实习证者只有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工作前必须检查锅炉本体和安全附件等,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双方共同进行,必须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并把本班运行、水质处理情况等,记入运行记录本上。
5、锅炉上面和炉体四周,不准堆放易燃物品和对锅炉无关的东西,锅炉房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安全阀和压力表的铅封,不准任意拆开。
7、安全阀应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防止阀芯粘住,安全阀定压应符合锅炉安全附件相关规定。
8、压力表弯管应每周进行一次冲洗,并在刻度盘上划上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9、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保证水位表清晰。
10、排污阀每班应开启一次。
11、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火管管中的烟灰和燃烧室的积灰。
12、锅炉运行,都必须按规定进行水质处理否则不得运行。
13、新装的和使用中的压力表,必须有国家计量部门一年以内的校验合格证明和铅封,否则不准使用。
14、水位表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记。
15、连接排污管的弯头要用无缝钢管弯制,弯头最好不超过两个,以免堵塞;排污管路要接到锅炉房外安全地方。
16、煤粉炉的磨煤机作业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烘炉、煮炉
1、对新装、移装和大修后的锅炉,在运行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即烘炉;烘炉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炉墙砌完后,应自然干燥一段时间;②清除炉膛、烟道的杂物并进行通风;③锅炉本体和汽、水管道以及烘炉需要的仪表已安装完毕,锅炉经过水压试验合格;④向锅炉内注入经过处理的软化水至正常水位,并将透气阀开启;⑤有省煤器的锅炉,应关闭主烟道进口挡板,使用旁通烟道,无旁通烟道时,应打开省煤器出口旁通阀,以保证省煤器内有水循环;⑥做好烘炉的组织工作,并根据炉型结构制订烘炉操作程序;在整个烘炉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2、烘炉时间,一般小型锅炉4-7天,较大的锅炉为7-10天;烘炉开始时可用木柴小火烘烤,第一天温升不超过50℃,以后每天温升不超过20℃;三天后可加煤,使炉水温度达到要求。
3、煮炉:①煮炉用药及数量:煮炉时,将碱性溶液加入锅炉内,使锅炉内的油脂铁锈与碱起皂化作用而沉淀,再通过排污将杂质排出;煮炉用的化学药品及数量可参照下表规定。②煮炉时间:中小型工业锅炉一般需3天;第三天煮炉的最高压力是设计压力的50%;第一天将压力升到设计压力的15%,一般需维持8h,然后将沪膛全部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到设计压力的30%,维持8h后将沪膛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到设计压力的50%,仍维持8h,将炉膛密闭,自然降压冷却;③在煮炉过程中,不要进行排污,应在煮炉之后,将污水一次排放;④升压前应将透气阀开启;如有蒸汽从透气阀冒出而使炉内水位降低,应补充给水至正常水位;⑤停炉冷却后排出炉水,并及时用清水(温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当锅筒内壁呈现黑褐色时,煮炉达到合格。
升火、供汽
1、锅炉经检查合格,准备工作完毕,方可升火,升火操作如下:①检查合格后,关闭排污阀,向炉内进软化水;上水时打开透气阀或安全阀,以便排出炉内空气;进水时间:中、低压锅炉不少于1h,冬季不少于2h,进水温度最好在40~50℃,最低20℃,当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线时,停止进水;②进水时应检查人孔、手孔是否有渗漏,水位应维持不变,如有下降应查找原因,加以排除;③在炉排上放上木柴等引燃物,先打开引风机抽出冷空气或可燃气体,然后点火,着旺后添煤,再开鼓风机;④煤炭应搭配合理,检查煤里有无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并加适当的水分;⑤锅炉的升火时间(从点火到起压),一般火管锅炉为5-6h,水管锅炉3-4h,快装锅炉1-2h;⑥升火时,随时注意检查锅炉水位,如水位上升过快,可排污。
2、锅炉升压时安全操作如下:①当开启的安全阀(或透气阀)冒蒸汽时,应将其关闭;②当汽压升至50~100kPa时,应冲洗水位表,冲洗时应做好防护工作,以免玻璃爆破伤人;③当汽压升至100~150k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校对两支压力表压力是否相同;④当汽压升至196~294kPa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⑤当汽压升至294~392kPa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⑥汽压升至3/4工作压力时,应进行暖管;⑦当汽压升至工作压力时,检查安全阀是否灵敏准确;⑧在升压过程中,禁止进行紧固工作。
3、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在初次升火时,应定压并铅封,定压标准如下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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