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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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1.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内容及要求
4.1 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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