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吊交叉施工作业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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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九龙镇和花园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一标段
塔 式 起 重 机
多
塔
交
叉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目 录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2
3 塔吊安装现状 2
4 塔吊交叉作业慨况 2
5、 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2
6、 指挥机组安全施措 3
7、 塔吊防碰措施 4
8、 群塔作业原则 5
9、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5
10、 安全技术措施 6
11、 指挥安全措施 7
12、 多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 8
13、 临时平面布置图 9
岳池县九龙镇和花园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一标段
塔式起重机多塔吊交叉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3《起重吊车指挥信号》
1.4《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1.5《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1.6施工图纸
1.7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岳池县九龙镇和花园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一标段,位于岳池县工业园区,建筑总面积约6万平米,其结构为砖混(6+1),14栋,
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底层为商铺,二至六层为住房。
三、塔吊安装现状
根据施工场地条件及工程进度,本工程塔吊安装现状为:1#塔吊高度约27米;2#塔吊高度为约24米,3#塔吊高度约12米,4#塔吊高度约30米。1#塔吊安装在10号楼25轴,离建筑物约8.5米,2#塔吊安装在8#楼3轴旁,离建筑物约4米,3#塔吊安装在8号楼27轴旁,离建筑物约4.5米,4#塔吊安装在14号楼6轴线旁,离建筑物约3.5米(详见临时平面布置图附后)。
四、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塔吊与2#、3#塔吊交叉作业; 4#塔吊与2#、3#塔吊交叉作业。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米;
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指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转;
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米,严禁在幅度外转臂;
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施工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塔司在做每一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六、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及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每台塔吊配备专职指挥,施工单位在各塔吊交叉区域内设立监护哨,防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乱碰撞,监护哨负责交叉作业塔吊的安全运转,监督各塔吊指挥的指令,发现指挥错误或存在碰撞隐患时及时向指挥和塔司发出停止信号。指挥要专人负责,佩戴明显标志,站在明显位置,发出的信号要区别于其他指挥的信号。指挥和塔司要服从指挥监护人员的指挥。
指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必须旗语、信号同时进行。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各塔吊的指挥人员应从佩戴袖标或安全帽上明显区别开,不得混合指挥其他塔吊。塔吊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循“塔吊十不吊”的规范。严禁违章指挥。
每台塔吊设置合理吊物区,严禁在交叉区域内设置塔吊吊物区。根据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禁地,提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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