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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发布:2017-05-09约1.13万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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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特 点,设立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以下简称“创新专项”),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以加强我校对专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二条 创新专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在创新专项稳定支持下,努力培育我校优秀科研人才和 团队,为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 (二)公开公正,成果共享。创新专项所支持的课题按照科学民主的原 则,通过专家评议,拟受资助课题摘要公示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遴选。获资助课题的成 果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共享。知识产权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创新专项纳入我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对经费的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实行追踪问效。 第二章 资助范围 第三条 我校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 质的在校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 40 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 外学习工作、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专家学者。专项经费所支持的课题属于校定科研项目 类别。 第四条 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我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学校人才培 养和引进计划,以突出我校特色、培育重大专项、建设我校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扶持 优秀青年教师为目标。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瞄准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 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等方面的创新性 研究。 1 第五条 创新专项资助项目分为人才培育项目、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和校长基金项目。 (一)人才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人才培育项目指南的制定应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学科发展方向,由各单位广 泛征集评审后,报学校创新专项管理工作组审议,并由学校统一发布。指南应突出我校特 色,以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为目标并能代表我校学科发展方向。 说明与要求: (1)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将按照学院归属管理原则进行申报,学校将委托课题归属单 位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申请人也应遵循学院归属的原则进行申报,即申请人只申报归 属于本人所在二级单位的研究内容,不得跨院申报。 (2) 本年度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经费占总经费的75%;各单位的经费分配方案由学校 创新专项管理工作组按照各单位青年教师人数、上一年度创新专项经费的效益(包括项目 进展情况、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条件)制定,并适度参考各单位 上一年度纵向经费到款情况。 (二)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项目由学校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统 筹立项、集中建设,在全校范围内组织队伍实施。主要用于搭建体现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 覆盖我校优势学科的公共创新平台体系及示范工程,为我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提供支 撑。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项目通过公开或定向发布指南等方式落实,资助经费占总经费 的15%。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提 名指导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继续指导学生创造新的学术成果,培养出更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资助方式如下: 1.资助经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的支持额度为:人文社会科学 类项目每项 50 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 100 万元。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指 导教师科研项目的支持额度为: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 25 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 60万元。 2 2.实施期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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