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母婴保健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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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母婴保健法的立法意义 (一)是保障下一代健康的重要立法 (二)是强化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立法 (三)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立法 四、母婴保健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以国家为母亲和婴儿提供各项保健措施为内容,从妇女婚前、孕期、产期等妇女生理上的几个重要阶段,在明确妇女应履行国家义务的同时,享有一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维护妇女合法的生育权、健康权。 第二节 婚前保健和 孕产期保健 (一)婚前保健服务 概念 婚前保健服务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 一、婚前保健 (二)婚前卫生指导 有关性卫生的保健和教育。 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 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 遗传病的基本知识。 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 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一、婚前保健 (三)婚前卫生指导方法 制定宣传教育材料 进行婚前生殖健康教育 提供婚前保健宣传资料 宣教时间不少于40分钟,并进行效果评估 一、婚前保健 (四)婚前卫生咨询 婚检医师应针对医学检查结果发现的异常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适宜的决定。 一、婚前保健 (一)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 检查项目 询问病史 体格检查 常规辅助检查 其他特殊检查 二、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指定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 严重 遗传性疾病 二、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二)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 不宜生育 二、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前医学检查意见 (一)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 建立保健手册 提供医学指导与咨询 重点监护、随访 三、孕产期保健 三、孕产期保健 (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要求 终止妊娠 产前诊断 住院分娩 三、孕产期保健 三、孕产期保健 三、孕产期保健 (一)进行新生儿访视 (二)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三)对婴儿进行预防接种 ( 四)国家推行母乳喂养 四、婴幼儿保健 医疗保健机构依据接生人员签署的出生医学记录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国家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接生单位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五、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节 母婴保健中的医学 技术鉴定 (一)医学技术鉴定的概念 一、医学技术鉴定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是指接受母婴保健服务的公民或者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或医学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所进行的医学技术鉴定。 概念 (二)医学技术鉴定组织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医学技术鉴定 当事人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鉴定机构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 有异议自接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上级鉴定委员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如有困难由省级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 (三)医学技术鉴定的程序 一、医学技术鉴定 * *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 * * ;→。 * * * * 肌体机能是不是需要改成机体功能? * 保障措施 * * * * * * * * (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 * *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七章 母婴保健法律 制度 学习目标 1.掌握母婴保健法的概念;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医学技术鉴定的条件;母婴保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母婴保健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婚前保健;婴幼儿保健。 3.了解母婴保健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意义;母婴保健监督员的职责。 4.学会运用母婴保健法来维护母婴的权利。 5.具有母婴保健法律知识;具备从事母婴保健相应资格证书。 第一节 母婴保健法概述 母婴保健法是调整因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卫生人口素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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