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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证券代码 600587 证券简称 新华医疗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SHINVA MEDICAL INSTRUMENT CO.,LTD.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修订稿)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本公司 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
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
局以书面形式委托公司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因此,本次新华医疗股权分置改革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
能。
2 、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为国家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
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新华医疗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
发生变动,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
会因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4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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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应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的书面委托,制定了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并编制了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
流通股股东所做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
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3.1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
1,249.92万股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
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详情请参见本说明书第四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 )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满后
超出承诺的比例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入新华医疗账户归全体股东所
有。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 5 月 18 日
(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 年 5 月 29 日
(3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 5 月 25 日到5 月 29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 :30—11:30 以及 13:00—15:00
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4 月 24 日停牌,最晚于5 月 11 日复牌,
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 )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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