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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审计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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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五章 审计报告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熟悉审计报告的分类,掌握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条件和要求及其编制;熟悉出具修正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带其他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条件和要求及其编制;能够利用鼎信诺审计系统提供的模版生成不同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第一节 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2010)规定,如果认为财务报表已经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无必要在审计报告中附加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工作,认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合法性和公允性的要求,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且认为不存在有必要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列报或披露,但对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也不存在有必要沟通未在财务报表列报或披露,但与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且未被法律或法规所禁止的事项。 标准审计报告的措辞和格式比较规范和统一,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做审计意见的任何修正且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就是标准审计报告。 具体操作: 【实验38】 假设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2006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错报均同意调整会计报表,同时假定不考虑其他事项,请撰写相应审计报告,并附已审会计报表。 第二节 修正意见类型审计报告 在注册会计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形成审计意见时,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发表修正审计意见: (1)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形成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形成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修正意见包括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修正意见类型的选择取决于下列事项:(1)导致修正意见的事项的性质,即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或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2)注册会计师就特定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广泛性作出的判断。 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措辞和格式一般要随着审计报告的不同意见类型而做适当的修改,它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修正意见的审计报告。 15.2.1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0)第八条规定,如果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虽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虽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具体操作: 15.2.2 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0)第九条规定,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注册会计师就被审计财务报表出具的是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中说明:注册会计师认为,由于受到导致发表否定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还要适当修改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描述。 15.2.3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0)第十条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就被审计的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又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以致发表保留意见不足以反映情况的严重性,那么他们应当解除审计业务约定(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果不能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解除该业务约定,那么他们就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某些极端数情况下,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可能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尽管对每个不确定事项分别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不确定事项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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