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行政法学导第一章行政法概述90.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一编 行政法学导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司法考试大纲) 基本要求: 本章涉及行政法基础性的一般问题。 要求对行政法基本概念、法律渊源和基本原则三个部分有全面的了解。 特别要求注意理解的内容是:主导行政职能的转变与行政法类型变化的关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 要求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行政法法律渊源的概念 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概念
第二节 关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
第三节 行政权若干问题探讨
第四节 行政法的渊源及分类
第五节 行政法的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
课后思考题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
一、关于行政的各种定义
(一)资产阶级学者的观点
1、德国行政法学家马叶尔:行政是可以不必依据法律而进行的为实现国家政治目的的活动。它牵涉到两种关系:行政与国家的关系;行政与法律的关系。
2、美国的古德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3、日本的美浓郎达吉:行政是立法、司法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
4、台湾:行政是国家统治权所发生作用的一种,除法定不属行政外,凡依法规定的以完成国家目的行为皆属行政。
(二)我国学者关于行政的定义
1、应松年教授:行政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对国家事务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目的是实现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组织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来执行,并实现人民的意志。
2、姜明安在《行政法学》一书中:所谓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的目的和任务而行使的执行、指挥、组织、监督诸国家职能。
3、引用马克思在《评普鲁士人和普鲁士国王各社会改革》一文中的一句话:“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从而指出:它最直接体现着国家职能的行使,不同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活动。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其全部正确地实施,必须进行广泛地组织管理,即行政管理工作。
(三)从抽象层面来阐明其观点的有:
1、国家意志执行说。美国行政法学者古德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2、国家目的实现说。德国行政法学者奥托•迈尔认为,所谓行政是在“国家法秩序下实现其目的的除了司法以外的作用。”
(四)从具体操作层面阐明其观点的有:
1、政府事务组织管理说。
2、中性管理说。
3、排除说。
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为执行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组织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包含四层含义: 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2、行政的目的是执行国家意志,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公共利益; 3、行政的手段是组织、管理; 4、行政的外延是除立法与司法外的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 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
三、行政法的概念
1、在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们一般从公共管理角度把行政法解释为调整行政活动的公法。它的作用在于通过利用公共权力的手段去实现公共服务的公益目的。该行政法的定义与其将法律分为公法、私法的法律传统相吻合。
2、在英美法系国家,学者们从保护私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把行政法概括为控制行政权力的法。它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力,强调行使权力的程序,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救济等。
3、在社会主义国家,学者一般认为行政法是国家管理法,特别突出强调国家职能的有效实现。这与“法律工具论”的法律价值观的影响不无关系。
4、我国学术界的代表观点
在中国,较早期的通说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规范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罗豪才)
后来简洁化、确定化地表述:“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姜明安)
※行政法的含义: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一)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
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相对人与救济主体之间)
4、内部行政关系(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
员之间)
(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