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继续教育申报表--急诊内科(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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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请代码: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急性感染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所在学科 急诊内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233000
申报日期 2015、8 、21
填表说明
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
⑴ 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 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 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北京市 31 重庆市
02 天津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3 上海市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 河北省 34 北京医院
05 山西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
06 内蒙古自治区 3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7 辽宁省 37 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
08 吉林省 38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09 黑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0 江苏省 40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中心
11 浙江省 41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
12 安徽省 42 中华医学会
13 福建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
14 江西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5 山东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6 河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
17 湖北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18 湖南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
19 广东省 49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0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
21 海南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2 四川省 52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外贷款办公室
23 贵州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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