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镉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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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编号 起草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实施日期 第 版 文件密级 1目的
规范镉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镉的测定。
3责任
质量部组织制订、化验室负责实施。
4内容
4.1 依据:GB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4.2 原理
试样经灰化或酸消解后,注入一定量样品消化液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中,电热原子化后吸收228.8nm 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其吸光度值与镉含量成正比,采用标准曲线法定量。
4.3 试剂和材料
注1: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
注2:所用玻璃仪器均需以硝酸溶液(1+4)浸泡24h以上,用水反复冲洗,最后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
4.3.1 试剂
4.3.1.1 硝酸(HNO3):优级纯。
4.3.1.2 盐酸(HCl):优级纯。
4.3.1.3 高氯酸(HClO4):优级纯。
4.3.1.4 过氧化氢(H2O2,30%)。
4.3.1.5 磷酸二氢铵(NH4H2PO4)。
4.3.2试剂配制
4.3.2.1硝酸溶液(1%):取10.0mL 硝酸加入100mL 水中,稀释至1000mL。
4.3.2.2 盐酸溶液(1+1):取50mL 盐酸慢慢加入50mL 水中。
4.3.2.3 硝酸高氯酸混合溶液(9+1),取9份硝酸与1份高氯酸混合。
4.3.2.4磷酸二氢铵溶液(10g/L):称取10.0g磷酸二氢铵,用100 mL 硝酸溶液(1%)溶解后定量移入
1000mL 容量瓶,用硝酸溶液(1%)定容至刻度。
4.3.3 标准品
金属镉(Cd)标准品,纯度为99.99%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
4.3.4标准溶液配制
4.3.4.1 镉标准储备液(1000mg/L):准确称取1g金属镉标准品(精确至0.0001g)于小烧杯中,分次加20mL 盐酸溶液(1+1)溶解,加2滴硝酸,移入1000mL 容量瓶中,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匀;或购买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
4.3.4.2 镉标准使用液(100ng/mL):吸取镉标准储备液10.0 mL 于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1%)定容至刻度,如此经多次稀释成每毫升含100.0ng镉的标准使用液。
4.3.4.3 镉标准曲线工作液:准确吸取镉标准使用液0mL、0.50mL、1.0mL、1.5mL、2.0mL、3.0mL 于100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1%)定容至刻度,即得到含镉量分别为0ng/mL、0.50ng/mL、1.0ng/mL、1.5ng/mL、2.0ng/mL、3.0ng/mL 的标准系列溶液。
4.4仪器和设备
4.4.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石墨炉。
4.4.2 镉空心阴极灯。
4.4.3电子天平:感量为0.1mg和1mg。
4.4.4 可调温式电热板、可调温式电炉。
4.4.5 马弗炉。
4.4.6 恒温干燥箱。
4.4.7 压力消解器、压力消解罐。
4.4.8 微波消解系统:配聚四氟乙烯或其他合适的压力罐。
4.5分析步骤
4.5.1 试样制备
4.5.1.1 干试样:粮食、豆类,去除杂质;坚果类去杂质、去壳;磨碎成均匀的样品,颗粒度不大于0.425mm。储于洁净的塑料瓶中,并标明标记,于室温下或按样品保存条件下保存备用。
4.5.1.2 鲜(湿)试样:蔬菜、水果、肉类、鱼类及蛋类等,用食品加工机打成匀浆或碾磨成匀浆,储于洁净
的塑料瓶中,并标明标记,于-16 ℃~-18 ℃冰箱中保存备用。
4.5.1.3 液态试样:按样品保存条件保存备用。含气样品使用前应除气。
4.5.2试样消解
可根据实验室条件选用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消解,称量时应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a) 压力消解罐消解法:称取干试样0.3g~0.5g(精确至0.0001g)、鲜(湿)试样1g~2g(精确到0.001g)于聚四氟乙烯内罐,加硝酸5mL 浸泡过夜。再加过氧化氢溶液(30%)2 mL~3 mL
(总量不能超过罐容积的1/3)。盖好内盖,旋紧不锈钢外套,放入恒温干燥箱,120 ℃~160 ℃保持4h~6h,在箱内自然冷却至室温,打开后加热赶酸至近干,将消化液洗入10 mL 或25mL 容量瓶中,用少量硝酸溶液(1%)洗涤内罐和内盖3次,洗液合并于容量瓶中并用硝酸溶液(1%)定容至刻度,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b) 微波消解:称取干试样0.3g~0.5g(精确至0.0001g)、鲜(湿)试样1g~2g(精确到0.001g)置于微波消解罐中,加5mL 硝酸和2mL 过氧化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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