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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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编 号:130F101401
制度页数:共6页 《资金支付管理程序》 编 制 人: 单庆军
审 核 人:魏国栋
批 准 人:张贵磊 编制部门:财务部门 发布日期:2007年8月1 日
生效日期:2007年8 月1 日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适应唐山建龙和承德建龙一体化管理的需要,提高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建龙或公司)和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建龙或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明确各类资金性支出的审批程序,依据控股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唐山建龙《关于加强资金计划制定、审批程序的程序》和承德建龙《资金计划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唐山建龙和承德建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本程序所称的资金是指用于结算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和用于结算的其他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和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则
第四条 凡未纳入月度和周资金计划的支出,原则上财务部门不予支付,极特殊情况确实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需支付计划外资金时,必须经主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核拿出初步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否则视为违反财经纪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是公司资金支出管理的主要专业职能部门,所有资金的支付均必须按月度和周计划、轻重缓急按具体情况合理分配使用。
第六条 公司资金总体平衡和支付需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首先安排工资奖金;其次安排税款、电费以及融资性支出等;第三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大宗原燃料资金;第四是其它采购资金、工程资金及外协劳务资金等。
第七条 审批原则:
1、各级资金审批岗位以视工作需要在一定时期、一定额度、一定范围内就本岗位所享有权限授权下一级主管代为履行资金审批权,但必须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交财务处存档。
供应采购资金必须由主管经营的公司领导审批,工程及工程
所需资金必须由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审批,劳务资金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审批,工资奖金和外协人工费用由主管行政的公司领导审批;税款、电费由主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批;融资性收支由主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监督
第八条 两公司间资金调度:财务部门根据周资金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审批(计划外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公司工程技改支出和供应采购支出申请表(详见附件)审批:由各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周资金平衡计划生成用款申请表,经主管处长签批、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其中工程技改支出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并以此为依据开具用款申请单,超出计划的用款必须经主管财务的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详见审批流程图和审批权责划分表)。为了加强资金计划的严肃性、提高资金计划的兑现率、提高企业的信誉,原则上本周的资金付款申请必须在本周内办理完毕。
第十条 公司技改支出和供应采购支出用款申请单(详见附件五)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根据用款申请表确定的对方单位名称、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开具用款申请单,经主管处长签批、财务处结算人员审核、财务处处长签批后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其中工程技改付款必须经职能预算部门审核(详见审批流程图和审批权责划分表)。
第十一条 工程技改支出和供应采购支出申请付款前必须先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付款时严格按合同执行、严禁合同外付款。支付工程形象进度款时必须有工程部门出具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否则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工程技改和供应采购付款必须由对方厂商或客户凭
对方单位收据直接到我公司办理,原则上不得由我公司业务人员代为办理。合同约定带款提货的,带款时必须经主管公司领导、主管财务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其他各项支出审批:由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批权责划分和报销流程办理(详见审批流程图和审批权责划分表)。
第十四条 各项外事支出借款可申请延期三个月偿还,如无延期申请或延期三个月后仍不能偿还则严格按《应收、应付账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如果客户要求付款方式由承兑改现款,扣息利率按同期贴现利率上浮10%。
第十六条 公司加强对预付帐款的管理,原则上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具有预付性质的款项。确需支付预付账款详见《预付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所付资金的安全性,供应采购和工程付款必须严格执行先查账及合同后付款制度(由财务处结算稽核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 财务处是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把关部门,财务处长是严格履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第一责任人,财务处资金管理室主任是履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具体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完全落实到位。任何领导无权强制要求财务部门违反审批程序付款。
第十九条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涂改,否则财务处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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