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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加影响实证探析.doc

发布:2017-05-24约2.2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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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加影响的实证分析   【摘要】农村金融又称农村金融融资,实际指的是一个金融体系,这个金融体系是由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组成。本文首先从理论上解释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金融相关率(FIR),金融中介效率(FE),金融发展规模(FS)三大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选取1993~2013年相关数据,建立VAR模型,得出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金融发展 农村金融 VAR模型 Granger因果检验 一、理论基础 (一)农村金融市场论 农村金融市场论认为尽管农户有能力储蓄,但是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业务并不是很好发展,因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面对的业务主体毕竟是农户,相比较城镇居民,农户收入少、储蓄少、经济理念不发达,一些中间业务和理财、基金产品相比较城镇居民很难开展。在这种背景下,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不等同于非法金融,它是合法存在的,主要包括一些当铺、高利贷、民间借贷等)的存在为正规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和正规金融机构一起为农户服务 (二)农户行为理论 在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增收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农户行为的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农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农民增收产生影响。农户在日常生活中也会产生许多经济行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生产行为,在消费生活中会产生消费行为,有些农户将自己的资金用来投资会产生投资行为,还有一些农户有自己经营的产业 二、实证分析 下面,我们通过收集1993~2013年的有关数据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我们选取农村金融相关率(FIR),农村金融中介效率(FE),农村金融发展规模(FS)三个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建立VAR模型: (一)平稳性检验 模型建立之后,便要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因为本文数据的原因,ADF检验显示不佳,所以采用Phillips-Perron检验统计量。本文模型中的四个变量,都在10%的置信水平上二阶差分后通过平稳性检验 VAR模型的滞后期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一个问题,如何确定最佳滞后期也是VAR模型的关键所在。目前AIC和SC准则是确定VAR模型滞后项的主流法则,而本文AIC和SC法则确定的滞后期不一致,我们采用LR方法,得到的最佳滞后期为2 (二)协整分析 确定了最佳滞后期之后,我们接下来通过协整检验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具有长期的均衡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纯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是: RI=1.235659FIR+1.064811FE-1.103819FS+0.4112 农民纯收入与农村金融相关率成正比率,即农村金融相关率每增加1%,农民纯收入便增加1.24%;农民纯收入与农村金融中介效率成正相关,即村金融中介效率提高1%,农民纯收入将增加1.06%;农民纯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成负相关,即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增加1%,农民纯收入将降低0.1% 协整检验只能说明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而却不能说明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引导和被引导的关系。因此我们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来检验两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从因果检验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在10%的临界值下,金融相关率的变化会带动农民收入的变化;金融中介效率的变化会引起农民收入的变化;金融发展规模的变化也会引起农民收入的变化。农村金融发展规模不仅是农村金融中介效率变化的原因,也是农村金融相关率变化的原因。说明随着农村金融规模的不断发展,也会促进农村金融相关率和农村金融中介效率的提高 三、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农村金融相关率(FIR),农村金融中介效率(FE),农村金融发展规模(FS)和农民纯收入(RI)这四个指标之间两两之间都有相关关系。农村金融相关率(FIR)通过了平稳性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后,可以确定和农民纯收入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的均衡关系。金融规模的扩大对农民收入增加有着很强的促进作用,金融相关率和金融中介效率的提高都可以有效的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四、政策建议 第一,加大政府政策性支农力度。政府应该通过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扶持农村金融,使其能更好的发挥其在农民增收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 第二,针对地区差异,选择合适的改革模式。在山东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适合商业化运作,可以将当地的金融机构的业务主体转移到农户身上。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中西部农村,从商业金融层面看,这些农户具备较高风险,因此合作金融是这些地区的首选形式 第三,完善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由于农村非正规金融业务可以深入到农村正规金融达不到的层面,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可以为农民更好的服务,因此我们需要在正规金融主导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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