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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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我院决定开展“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院优硕论文”)评选工作。相关评
选与奖励办法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质量优先、严格筛选
二、评选和推荐范围
1、参评论文为上一年度4月1日~当年3月31日期间获得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学位和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在评选和推荐范围内。
2、参评论文中涉及硕士学位核心内容的学术成果,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应为第一署名单位。
3、评选学术型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2)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应用价值,具
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评选专业学位优秀硕士论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题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2)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符合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需求,对
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3) 采用新颖且符合实践需要的分析方法,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院优硕的名额限额为上一年度4月1日~当年3月31日期间我院获得硕士学位
人数的5%(一般学硕、专硕各5%,具体名额分配可视每年的申请情况进行微调),
每年度评选前将公布总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
1、硕士生本人申报、导师举荐。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和表格。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优硕论文评审会,评选出院优硕论文名单。
五、结果公示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院优硕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后,授予院优硕称号。
六、奖励办法
作者一次性奖励0.3万元、导师一次性奖励0.2万元。
七、附则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
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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