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途径与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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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途径与方式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参与职务犯罪预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 方式方法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行为主体的社会定位,包括机构性质、职能、地位、权限等。与行为主体的地位、职能和权限相一致的行为方式才是恰当的行为方式。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对检察机关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决定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与方式: 一、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和公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刑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侦查、公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最直接和最有效形式,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定方式之一。实践证明,没有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就难以形成遏止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其他预防手段和方式方法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二、发动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群众举报和参与是发现犯罪的有效途径,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最直接形式。 多年来,特别是1988年检察机关成立举报中心以来,年均接受群众举报在20多万件,这些举报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充足的案源和可靠的情报信息,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遏制了职务犯罪的蔓延势头。 三、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事项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权,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发挥事前预防的作用。 四、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针对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发生的类似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缺陷和薄弱环节,以及操作层面的问题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和制度落实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结合查办具体职务犯罪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寓职务犯罪预防于侦查、公诉和检察监督之中,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和警示效应,迅速、及时地向发案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有利于帮助发案单位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促进其重视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咨询服务。 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预防宣传、向有关单位提供预防咨询服务,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具体措施。 六、技术预防研究和指导。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视听技术等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智能型技术犯罪等新类型犯罪不断出现。预防这类犯罪,运用一般手段很难达到目的,必须实施技术预防。同时,对利用制度缺陷和管理不严漏洞实施的职务犯罪,也需要运用技术手段规范管理和设置预警程序进行监控。 XX市检察机关针对一些证券交易人员利用“t+0”结算程序的空当儿,挪用客户资金为自己炒股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实施 “t+1”结算办法,有效地堵死了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参与职务犯罪预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 方式方法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行为主体的社会定位,包括机构性质、职能、地位、权限等。与行为主体的地位、职能和权限相一致的行为方式才是恰当的行为方式。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对检察机关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决定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与方式: 一、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和公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刑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侦查、公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最直接和最有效形式,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定方式之一。实践证明,没有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就难以形成遏止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其他预防手段和方式方法是难以取得成效的。 二、发动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群众举报和参与是发现犯罪的有效途径,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最直接形式。 多年来,特别是1988年检察机关成立举报中心以来,年均接受群众举报在20多万件,这些举报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提供了充足的案源和可靠的情报信息,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遏制了职务犯罪的蔓延势头。 三、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事项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权,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滥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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