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ppt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注: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分类
一般规定(重点)
限期整改,给与警告+1-3万;造成传染病的,吊证
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管理(重点)
45:警告;逾期不改,2千-5千46:警告+5千以下;逾期不改,5千-3万
47:警告+5千-1万;逾期不改,1-3万51:警告;逾期不改,1-5千;造成传染病事故,吊证
监督责任
卫生部门:
1、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2、及时核实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公布处理结果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传染病传播时或可能传播时,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责令停业。
环保部门:
1、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2、及时核实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公布处理结果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可能发生时,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责令停业。
交换检查信息和抽查结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备注:如果被检查单位不予配合(拒绝阻碍;提供虚假材料),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吊证
法律责任
通报批评;
造成传染病传播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