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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doc

发布:2017-05-11约4.12万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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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清江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要: 来自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南京天华百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南京清江花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中国电信大楼苏宁环球集团江北营销中心及江北办公楼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 座落位置:南京浦口区大桥北路77号 建筑面积:1-3楼办公大楼约1500平方米; 营销中心约1700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物业使用人,本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消防栓。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设施设备的随机文件。 第十一条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 2、专向服务、特约服务收费; 3、空白。 第十二条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三条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诉诉法律等措施。 第十四条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期限为贰年。自2017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代表和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办公大楼管理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公约;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全部图纸、档案、 清江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要: 来自 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七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物业使用人违法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物业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0、不承担甲方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保管保险责任。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房屋外观:无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现象,保证房屋外观整洁。 2、设备运行:保障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空调机组、送风设备、水泵等设备的维修及时与维修单位联系并配合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4、公共环境:清扫楼梯、过道、停车场、洗手间、门前绿化带、道路,有专人巡回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协助用餐时间的餐厅保洁。 5、交通秩序:车辆停放、进出有序。 6、保安: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入口24小时值班,区间巡视。 7、急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8、小修: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有人到达现场作相应处理。 9、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营销中心5元/㎡·月、1-3楼办公大楼元/㎡·月向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的调整, 双方协商 调整。 3、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从逾期之日起按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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