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57部分:18-甲基炔诺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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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2
GBZ/T 160.257—XXXX
代替 GBZ/T 160.7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57 部分:18-甲基炔诺酮
Part 257: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18-methyl norgestrel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GBZ/T 160.257—XXXX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现分为以下二百六十部分。
本部分为GBZ/T 160的第25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GBZ/T 160.7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药物类化合物》中分出,单独成为一
部分,主要修改如下:
——标题由“药物类化合物”改为“18-甲基炔诺酮”;
——增加了待测物的主要信息(分子式、分子量和职业接触限值等);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的要求;
——方法性能指标增加了“定量下限”和“最低定量浓度”,“测定范围”改为“定量测定范围”。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雍爱伦等。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2004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Z/T 160.79-2004。
I
GBZ/T 160.257—XXXX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57部分:18-甲基炔诺酮
职业接触限值(mg/m3 )
化学文摘号
化合物 分子式 分子量
(CAS No.)
PC-TWA PC-STEL
18-甲基炔诺酮 6533-00-2 C H O 312.45 0.5 2
21 28 2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18-甲基炔诺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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