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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982.5-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 第5部分:养护与管理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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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50B5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982.5—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5部分:养护与管理

SpecificationformarineranchingconstructionPart5:Maintenanceandmanagement

2017-08-18发布2017-09-18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37/T2982.5—2017

前言

DB37/T《海洋牧场建设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

——第2部分:调查与选址;——第3部分:布局与布放;——第4部分:监测与评价;——第5部分:养护与管理。本部分为DB37/T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山东省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洪军、周健、赵文溪、刘玮、刘梦侠、王熙杰、孙伟、张秀梅、杨红生、关长涛、李娇、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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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2982.5—2017

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5部分:养护与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牧场养护与管理的术语与定义、总则、人员管理、渔业资源养护、环境管护、设施与安全、信息管理、科普宣传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海洋牧场的养护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14.2良好农业规范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NY5357无公害食品海洋水产品捕捞生产管理规范

SC/T1075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SC/T9103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休闲海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休闲海钓钓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海渔函[2016]61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环境承载力tourismenvironmentbearingcapacity

在旅游环境结构未发生质变和游客满意度不发生恶性转变的条件下,区域内所能承载的各种旅游活动量的最大阈值。

3.2

总允许采捕量totalallowablecatch,TAC

基于可持续的原则,最大程度允许采捕的渔业资源总量。

4总则

不同类型的海洋牧场应根据其功能和运营特点,合理进行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制定内部管理章程,对渔业资源养护、环境维护、安全防范、信息管理、质量管理等环节进行控制。内部管理章程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以便于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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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员管理

海洋牧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职责、海洋牧场知识和技能培训,人员资质、培训及其他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6渔业资源养护

6.1渔业资源监测

综合应用多种方式,定期、定点调查取样,监控牧场区域内渔业资源状况,具体监测内容和方法按照《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4部分:监测与评价》执行。

6.2苗种

选择本海域物种,苗种来源可自给自足或购于原种场,也可经由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资质的苗种场提供。苗种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放养,运输方法可参照SC/T1075的要求。

6.3增殖放流

在资源评价基础上,确定增殖放流的物种、数量、规格和时间。增殖放流应符合SC/T9401要求。

6.4采捕

6.4.1总体要求

基于海洋牧场的海域特征,结合海洋牧场经营者的社会、经济条件,实行弹性管理,采捕总量不得高于总允许采捕量。采捕活动符合NY5357的要求。

6.4.2方案制定

基于持续的资源监控结果,结合《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第4部分:监测与评价》中“海洋生物承载力”和“收益分析”估算年总允许采捕量,制定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采捕方案。

6.4.3采捕限制

根据牧场的生物特性,制定禁捕时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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