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图交通设计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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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筑总图交通设计要点
市政交通分院 沈明江
关于基地出入口
基地出入口位置选择的先后顺序为:支路—-次干路――主干路,一般应尽量避免在城市主干道上开设基地出入口。
若项目两侧都有交叉口时,一般将基地出入口开设在交叉口的出口道上而非进口道(车辆进入交叉口的车道)。
基地出入口的开设应尽量远离城市道路交叉口,当开设在城市支路上时,应大于50米;当开设在城市次干路上时,应大于100米;当开设在城市主干路上时,应大于120米。
项目在配建300~700辆机动车时,一般设2个基地出入口,配建700~1500辆机动车时,一般设3个基地出入口;
配建1500以上辆机动车时,一般设4个基地出入口。
基地出入口的宽度不能大于11米。
应注意基地周边是否有公交站,如果有公交站一方面机动车出入口应和公交站保持一定的距离,另一方面人行出入口应靠近公交站设置。
注意周边是否有已建成地块的出入口,设计项目出入口需注意保持对齐或错开足够的距离。
自身出入口开设存在困难时,可以考虑和相邻地块共用出入口,或者地下车库连通。
相邻项目(尤其都为公建时)尽量考虑设置公用通道。
关于内部道路
一般将连接基地主、次出入口之间和连接基地出入口与地下车库出入口之间的道路定性为主通道,必须按双向组织交通,宽度不小于7米,其他道路可按单向组织交通,宽度一般为5米。
当项目按人、车分离理念设计时,若地面无法设置相应的主通道,经论证批准,允许利用地下空间解决,但必须满足双向7m的要求;
必须重视消防通道的设计。
关于停车配建
杭州市区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的为:杭规发(2009)246号文; 萧山区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为:萧政办发(2009)222号文;余杭区按2010年4月14日发布的《余杭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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