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附件9广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作公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doc

发布:2017-04-10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广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作公告 根据《广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示范区评审办法》要求,在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申报(年度报告)时,需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有不实,请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或工会反映,也可向区(县级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举报。 单位名称 公告内容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标准 序号: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