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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四川省农村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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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18 — — PAGE 19 — — PAGE 1 — 附件: 四川省农村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医疗救 治方案(试行) 儿童白血病临床表现复杂,诊断需要较高的水平和条件,为做好我省农村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以下简称“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的救治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68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省农村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医疗救治方案(试行)》。 一、定点医疗机构 我省的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治疗采取省、市(州)定点医院分级处置的原则,分为以下两类: (一)省级定点医院和省级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师资培训指导医院。 将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共8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我省的省级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同时将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确定为省级农村白血病救治师资培训指导医院。 (二)市(州)级定点医院。 各市、州自行确定本地区一所设有儿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作为本地区的市州级定点收治医院。 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一)省级定点医院和省级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师资培训指导医院职责。 承担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的初诊分型,负责并协助各市州级定点医院做好全省范围内农村儿童白血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其中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和成都军区总医院三所医院除承担省级定点医院的救治工作外,还承担对省、市(州)级其它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和教学工作。 (二)市(州)级定点医院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的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进行初步筛查和维持治疗,并协助做好患儿的转诊工作。 三、救治范围 为做好我省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资源,避免患儿不能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最大限度地为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服务,特就我省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救治范围进行如下划分: 除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及成都军区总医院三所省级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定点暨师资培训指导医院可以全面参与全省范围内农村儿童白血病的救治工作外,其它各省级定点医院分别主要负责一个片区的农村白血病患儿的诊疗、转诊、会诊工作。具体分片如下: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全省21个市州;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充市、遂宁市、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 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市、自贡市、宜宾市、内江市; 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市; 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凉山州。 四、救治程序 (一)筛查。由市(州)级定点医院按照《四川省儿童急性白血病初筛流程建议》(附件1),对疑似的患儿进行初步筛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诊或确诊患儿,在征得患儿家属同意后及时转至所属的省级定点医院接受确诊分型及后续治疗。 (二)确诊分型。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必须经省级定点医院进行MICM分型及确诊,如该省级定点医院不具备分型条件,必须转往有条件进行MICM分型的其他省级定点医院分型确诊。 (三)系统治疗。经过MICM分型的确诊患儿,省级定点医院要按照《四川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疗建议》和《四川省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诊疗建议》(附件2)进行系统治疗。 (四)维持治疗。经省级定点医院系统治疗后的农村儿童白血病患儿,待病情稳定后可转回当地市(州)定点医院接受维持治疗,维持治疗方案应参照《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建议》(附件3)执行。 五、会诊程序 省、市(州)定点医疗机构首先要建立院内会诊程序,对于病情较重的患儿,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仍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所属片区的省级定点医院或省级农村儿童白血病救治师资培训指导医院申请提出省级专家组(省级专家组名单及省级专家职责另文下发)会诊。 附件:1. 四川省儿童急性白血病初筛流程建议 2. 四川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疗建议 3.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建议 附件1: 四川省儿童急性白血病初筛流程建议 儿童白血病临床表现复杂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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