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三工区三自管理与体系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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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三工区安全“三自”管理体系
实施办法
掘三工区
二0一三年一月一、指导思想
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以“自己的安全自己管”为思想核心,运用系统管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采取制度约束、工程技术引导、教育培训渗透,植入有效激励机制,激发区队、班组、员工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实现区队安全自治、班组安全自理、个人安全自律,确保区队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全面实现安全管理“零”理念,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目标体系。把消除现场隐患、消灭现场事故、规范岗位作业(操作)作为区队自治目标;把消除现场隐患、岗位危险预防预知及应对措施作为班组自理目标;把规范上岗、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做到“三不伤害”,作为员工自律目标。
区队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以细化工序流程、执行作业标准、实现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班组实施安全工作对标管理,以细化现场作业组织、强化现场施工质量、实现现场达标为重点。员工在岗位上以增强安全意识、自律安全行为,提升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实现区队安全管理目标。
掘三工区根据两级公司和《新桥煤矿安全“五自”管理体系实施办法》及新桥煤矿安全“ ”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本队实际情况,拟定了《掘三工区“三自”管理体系实施办法》。
区队自治 以执行安全制度、标准、措施为核心,以行为规范化、工作流程化、现场标准化为着力点。强化区队安全自治主题,把区队管理人员安全结构工资的考核扩展到正职对副职的考核(即正职对其执行力、跟值班情况考核),班组长、工人对跟班队长的考核(对其工作作风、组织协调能力和安全管理态度的考核)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对全执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方可恢复生产。”奖励100元,查处一起严重“三违”奖励300元。
第三条 班组自报一起一般“三违”奖励班组1分,自报一起严重“三违”奖励班组2分。
第四条 班组自查一条一般隐患奖励班组0.1分,班组自查一条主要隐患(A类一般隐患)奖励班组5分,班组自查一条重大隐患奖励班组10分
二、其他奖励
第十六条 企业文化:出黑板报一版奖励100元。
第十七条 : 得分加一分对责任人奖励50元。
三、“协作伙伴”奖罚
第十八条 全队正式工、劳务工的“协作伙伴”奖金均为每人200元。
第十九条 凡于每月月底前签订好下月的“协作伙伴”协议,按时上交队部、当月出勤21个以上、“协作伙伴”双方或同岗人没有事故责任、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及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现象的一律全额兑现当月“协作伙伴”奖金。
第二十条 当月出勤不足21个班的一律取消责任人当月“协作伙伴”奖金,但不涉及“协作伙伴”另一方。
第二十一条 “协作伙伴”任一方负有事故、严重“三违”、一般“三违”及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责任的,均取消双方当月“协作伙伴”奖金,当班同岗人的“协作伙伴”奖金只兑现50%。
第二十二条 队内查“协作伙伴”负有一般“三违”和行为规范责任的,“协作伙伴”奖金兑现50%。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评比奖罚
第二十三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扣一分,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班组扣10分,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倒数第一名罚款2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以上评比扣一分,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班组扣50分。
五、技术比武奖罚
第二十五条 参加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比武取得前三名的奖励2000元,取得前六名的奖励1500元,取得前15名的奖励500元,不能进入前15名的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 获矿及以上级别技术比武各单项比赛第一名的选手将分别被授予矿“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岗位技术能手”,享有一年的技术津贴,津贴标准为300元/月。获得矿级“岗位技术能手”,享有一年的技术津贴,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公司以上级别技术比武获得前三名的奖励3000元、2800元、2600元,依次奖励分管队干及技术人员2000元、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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