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011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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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011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 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 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 工作指引
3.1 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 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 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 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 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 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 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
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 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 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 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 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 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 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 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
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 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 参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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