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5号线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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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
第三章 风险源辨识 8
第四章 适用时间范围 10
第五章 参建单位及其职责 10
第六章 轨行区作业的管理,计划的申报和审批 14
第七章 轨行区进入与退出 16
第八章 场地管理 16
第九章 轨行区作业的安全要求 19
第十章 行车与运输安全要求 21
第十一章 应急预案 24
第十二章 处 罚 27
第十三章 附 则 31
附件1 32
附件2 34
附件3 35
附件4 36
附件5 37
附件6 38
附件7 39
附件8 40
附件9 41
xx地铁5号线工程轨行区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间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全线施工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确保轨行区施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地铁建设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属地管理权集中管理后至移交后续施工总承包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编制依据xx市安监总队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章;xx地下铁道集团运营安全管理规定;xx地下铁道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xx地铁建设工程铺轨、设备安装、装修阶段消防管理办法;按“规定时间、规定办法、规定作业区”等原则。
第四条 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xx市地下铁道集团第二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和xx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 0.5 米的区域,以及上述区域的上方空间。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行驶、货物装卸、轨料运输、车辆停靠,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码、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以及行管检查、新闻采访等活动。
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七条 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向轨行区调度室(以下简称调度室)备案,必须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八条 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情况,由属地和作业单位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同时有多个作业单位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或委托的其他单位负责确认。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轨行区管理组织设两级管理结构:第一级是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建管中心相关领导、部门及各相关总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领导协调轨行区管理工作;第二级是轨行区调度办公室,由监理单位及铺轨施工单位、各申请单位组成,具体负责轨行区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领导小组对轨行区作业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定期进行审定;
(二)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三)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
(四)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五)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线轨行区的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施工安排及工完场清等遗留问题的判定,管理及协调轨行区及调度室的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是处罚轨行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违章作业等问题单位的主体部门。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由中心主管领导、工程部、设备部、安质部、相关监理单位总监组成。
工程部:负责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督促调度室做好轨行区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铺轨施工、监理单位做好轨行区的巡视检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
安质部:负责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协助收集轨行区各单位违章作业情况并参与处罚决定。
设备部:负责督促车站区间设备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做好属地管理;审核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质量、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
相关监理单位总监:负责所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计划的审批、执行,全面负责所属施工内容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由领导小组、铺轨监理、设备监理、土建监理、铺轨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轨行区作业具体管理,全面负责轨行区作业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轨行区作业调度室;
(二)指定铺轨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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