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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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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 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编制组 2017年6月 项目名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项目统一编号:No.201×-×× 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国 电环境保护研究院、中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浙江大学、浙 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 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组主要成员:莫华、朱杰、任洪岩、朱法华、王树民、王为、高翔、 郦建国、庄烨、郭俊、许月阳、刘英华、郑成航、刘含笑、朱晨、李天 威、姜华、徐会军、姜建武、程俊峰、余志良、李清毅、潘超群、温卿 云、陈招妹、杜宇江、林国鑫、廖增安、陈奎续、曾晓芳、张涌新、翁 卫国、周灿、李辉、田庆峰、王谦、白凤春、王德彬、姜岸、黄志杰、 郑晓盼、林春源、陈树发、徐长香、崔立明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芝茂 技术处项目经办人:李磊 ii 目 录 1 任务来源 1 2 标准制订必要性 1 3 主要工作过程 4 4 国内外相关标准调研 4 5 超低排放工程现状 5 6 标准主要内容和说明 44 7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128 8 贯彻行业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30 iii 1 任务来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和指导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完善环境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体系。根据工作安排,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牵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 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参加编制的单位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国 电环境保护研究院、中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浙江大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 标准制订必要性 2.1 超低排放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 )为特征 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气 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给政府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形成较大压力。 2013 年9 月,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等区域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部分燃煤发电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一些地区的新建和现有电厂提出并实施了超低排放。 2014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 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发改能源[2014]2093 号),要求“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 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 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2015 年12 月2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4 次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实 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予以推进。随后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相继发布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 作方案》(环发 〔2015 〕164 号)等配套文件,明确要求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燃煤电厂最 迟在2020 年前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6 年3 月,全国有约1 亿千瓦燃煤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 正在改造的约 8000 万千瓦,“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国还有4.2 亿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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