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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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2 年 1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
科学技术部联合颁布了《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
发(2002)26 号](以下简称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是在全面总结
1972 年以来,我国开展煤烟型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从能源合理
利用、煤炭生产、加工和供应、煤炭燃烧、烟气脱硫、二次污染等
方面提出的防治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的技术要求。之后,《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
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0%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 2005 年减
少10%的约束性指标,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了该技术政策的
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2008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28.5亿吨标准煤,煤炭
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68.7%,比2005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
是近三年来的首次下降。
(2) “十一五”以来,全国已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6006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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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其中2009 年关停小火电机组2617 万千瓦,占44%。关停的小机
组如果全部由大容量机组等量电替换,可节约原煤6900万吨,相应
减排二氧化硫约120万吨。
(3) 2009年全国6000 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
340克/千瓦时,比上一年降低5克/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760
万吨,相应减排二氧化硫约16万吨。
(4) 2009 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容量 1.02 亿千瓦,截至
2009 年底,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 4.7 亿千瓦,装备脱硫设施的
火电机组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例由上年的60%,提高到71%。
(5)另据调查测算,截止 2008 年底,全国有各类承压燃煤工
业锅炉约 48 万多台,总容量约为 250 多万吨/时,其中蒸发量大于
等于 20 吨/时的,约占总容量的三分之一。这些锅炉已基本配置了
烟气脱硫设施,每年约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 万吨。
(6)据报道,2008年全国重点统计的钢铁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约 110 万吨,其中烧结二氧化硫排放量约 80 万吨。截止 2009 年 5
月底,我国已建烧结烟气脱硫装置 35 套,配用于 40 台烧结机,形
成脱硫能力8.2万吨。
(7)2009 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214.4 万吨,比上一年下
降 4.6%,比 2005 年下降 13.14%,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中
提出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10%的指标要求。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我国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工作
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技术政策层面来说,随着二氧化硫排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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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日趋严格和防治技术的进步,需要对原技术政策进行完善和充实。
例如:对火电行业推荐的脱硫技术较为单一,难以满足不同地区燃用
不同煤质的要求,近几年来出现的并被工程实践证明有效的烟气脱硫
技术,需要在本次修订中予以补充;对≥20t/h(14MW)及以上的燃
煤工业锅炉污染治理,采用的先除尘后脱硫工艺,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本扭转了原先采用的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难以达到稳定运行和不
能满足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的状况;对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中排
放的二氧化硫已列入重点治理污染源之一等,也需要在本次修订中予
以完善和充实。2011年3月16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纲要》颁布,其中二氧化硫仍要作为总量控制的约束性指标,
到“十二五”末,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下降8%。由此可见,二氧
化硫的防治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之一。为
此,环境保护部相关部门下达了对原技术政策进行修订的任务。
2修订的目的
本技术政策的修订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防治燃煤排放二氧化硫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为二氧化硫减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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