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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安装工程监督检查中常见问题汇总分析.ppt

发布:2017-01-10约字共4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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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风机进风口、传动设备无防护装置。 主讲注意安全。 50.地下室楼梯间正压送风口漏设。 (强条)GB 50016-2014 (2015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5.1条: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幵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轵要求。 主讲施工注意事项。不要遗漏。 51.疏散指示标志不正确或有漏装。 GB 50016-2014 (2015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5条: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主讲与建筑疏散方向的统一性。门的开启方向。 52.卫生间等电位不应直接与防雷引下线连通。(说明)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7.1.1条: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主讲接地线的引出方向。应从接地装置引出(由下而上),现有规范的不足。跨步电压。案例 53.排烟风机与普通排风机共用一根电缆一个配电箱。 (强条)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1.6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主讲用电负荷等级的区分。 54.建筑物装修分隔后,消火栓被分隔在密闭房间甚至于卫生间。 主讲安装与装饰的施工配合。 55.开关、插座、灯具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上。 (强条)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2.4条: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主讲安全。窗帘下的插座、易燃物上的电器设备。 56.消防电梯安装未完,电梯无电源。 主讲施工未完、电梯临时电源线的截面积。 57.供电系统(高低压)未安装,无正式电源。 主讲竣工验收时把握尺度。 58.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排水管无有效水封;阳台(阴台)未设置排水措施。 (强条)GB50015-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2.6条: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4.5.10A条: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淘汰设备) (强条)GB 5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8.2.8条: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强条)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8.2.10条: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 (强条)GB 50386—2005 住宅建筑规范 5.1.7条: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主讲与设计协商对钟罩式地漏的处理方式。 59.成排布置设备管道未增设下喷。 GB50084-2001(2005修订)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7.2.3条: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主讲保证喷洒面积、效果、功能。 60.蹲便器冲洗阀后未设置空气隔断措施。 (强条)G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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