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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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镇今年将对公安分局等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重点评议。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落实“五位一体”,建设东莞北部滨江新城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市开展八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决定对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和教育办等6个单位进行重点评议。 对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交通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房管所和社会事务办等8个去年政风行风评议单位进行“回头查”。 三、评议内容 ㈠ 落实中央、省、市和我镇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以及抓落实的情况; ㈡ 被评议单位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单位本部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自评的情况; ㈢ 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镇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开展评议工作。具体的评议工作请各被评议单位按市主管部门下发的实施意见执行。 为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埗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议具体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桂华(镇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成 员:尹衬欢(社工委) 苏福光(社会事务办) 黎锡和(人大办) 黄东杨(宣传教育办) 林 郁(党政办) 叶锦安(妇联) 李广裕(总工会) 郭炳昌(维稳及综治办) 莫学林(经贸科技办) 莫焕章(监察室) 黎松景(团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莫焕章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新闻工作者、群众代表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桂华(镇委委员、纪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成 员:尹衬欢(社工委) 黎锡和(人大办) 黄东杨(宣传教育办) 林 郁(党政办) 叶锦安(妇联) 李广裕(总工会) 莫学林(经贸科技办) 黎松景(团委) 袁满欢(市政协委员) 林锐朗(市人大代表) 刘俊弟(市人大代表) 吕琦玲(市人大代表) 易 哲(镇人大代表) 冼 英(镇人大代表) 邱发平(高埗报) 张森全(横滘头村) 莫学松(高埗村) 尹柱文(冼沙村) 评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和评议组自行撤销。 五、评议方法和措施 ㈠ 自评阶段(6月底至7月) 被评议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单位和个人在“四风”、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和表现,力求找准、找全、找实。查找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承诺通过单位网站、办事大厅(窗口)或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写好自评报告,于7月30日前报镇监察室。 ㈡ 助评阶段(7月至9月)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在被评议单位办事窗口放置意见箱和意见表,让办事群众填写,意见表由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并统计。 开展作风明查暗访:由镇纪委组织暗访人员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作风暗访。 开展评议组评议:由评议组根据被评议单位近年政风行风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议。 ㈢ 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 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要针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六、评定办法 采取量化测评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测评采用百分制,其中评议组评议占40%,群众意见占30%、暗访评议占20%、 被评议单位自评占10%。等次评定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第二年要重新组织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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