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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LB04702000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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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470000200 Q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LB0470-2000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2000-04-25发布 2000-05-01 实施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发布 Q/SLB0470-2000 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Q/BSL0018-98《热处理工艺守则》基础上,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版进行了修订。自本标准实施日期,原Q/SLB0018-98《热处理工艺守则》作废。 本标准由品保科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由工艺科起草 起草人: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批 准: 会签部门: 容器生产线: 贯流生产线: 卧式生产线: 产品设计科: 质 检 科: 品 保 科: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Q/SLB0470-2000 代替Q/BSL0018-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及钢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工艺和相关的工艺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锅炉及钢制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 引用标准 劳部发[1996] 276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1999] 15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B/T4709-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1613-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 JB/T9197-1999 不锈钢和耐热钢热处理 总则 本守则与新工艺、设计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不相适用时,按产品新工艺、图样要求 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技术要求 4.1设备 4.1.1热处理设备应配有自动记录曲线的测温仪表,并保证加热区内最高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大于65℃(球形储罐除外) 4.1.2加热设备控制系统的测温仪表、热电偶、测量仪器的准确度和精度应进行周期检定和维护,使其处于控制范围之内。新增的设备其控制温度的仪表、热电偶及仪表等应经校验,并发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4.1.3能满足升温速度、降温速度的要求,温度记录曲线无忽起忽落现象,斜度趋于平缓,保温曲线平稳。 4.1.4仪表附近不许有强烈的电磁场干扰,切不应有撞击和震动,环境温度低于50°C。 4.2操作人员 4.2.1热处理工应由培训部门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4.2.2应熟悉、理解、掌握图样技术要求、工艺规范、注意事项及与热处理有关的管理细 则。 4.2.3热处理前应检查产品图号、名称、规格、试件等是否与工艺相符合,标记是否齐全, 热处理后恢复标记移植。记录表卡签字完整齐全。 焊后热处理的一般规定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2000-04-25批准 2000-05-01实施 Q/SLB0470-2000 5.1.1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焊后热处理,应满足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5.1.2焊后热处理应在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检测合格后,于耐压试验前进行。 对于已热处理过的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和集箱等,应避免直接在其上焊接非受压 件。如不能避免,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不在进行热处理: 1.受压元件为碳素钢或碳锰钢材料; 2.角焊缝的计算厚度不大于10mm; 3.应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施焊; 4.应对角焊缝进行100%表面探伤。 此外,锅炉制造单位应对受压件现场焊接连接件提出检验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5.1.3 若焊缝需要返工,返修前已热处理了,则返工补焊后,应重新进行焊后热处理。 4焊件与它的检查试件(产品试板)热处理时其设备和规范应相同。 焊后热处理工艺 6.1.1焊后热处理工艺应按热处理工艺卡进行。 6.1.2高压容器、中压反应容器、盛装混合液化石油气的卧式储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应采用炉内整体热处理。其它压力容器应采用整体热处理。大型压力容器,可采用分段热处理,其重叠热处理部分的长度应不小于1500mm,炉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 6.1.3局部热处理时,局部热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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